第351章 御笔压着两份不同的呈文(1/2)
沈家旧柜里的回条,不是一张完整公文。
最上面是沈从谦替柳嫂改籍的申请,中间夹着他三日后要求撤回的补呈,最下面才是秦嵩退回与当年皇子萧崇的短批。
三页用同一道户部骑缝印压住,说明御笔落下时,补呈很可能已经夹在其中。
很可能,不是确定。
骑缝印可以后补,三页也可能在退回沈从谦时才装订。
要判断萧崇究竟看过哪一页,须找当年皇子府收文簿与户部递送封套。
皇帝已经准活人新证先保全,大理寺可以核这份涉及小满现户籍的旧批,却不能借机把所有皇子旧文一并调出。
谢临渊只申请永熙七年柳姓军眷改籍前后三日的收发记录。
宫中回了收文簿摹页,不给原件。
簿上写“户部恤妇改籍一件,正副共二纸”。
若正副指申请与户籍副页,那么撤回补呈没有送到皇子案前;若指申请与补呈,萧崇便知道沈从谦已经提出孩子身份有疑。
当年收文内侍已亡,递送小吏却还活着。
他如今在城南卖灯笼,姓陈,街坊叫他陈纸骨,因为扎的灯笼骨架轻而不断。
陈纸骨不愿进大理寺。
他说自己离宫二十年,只想守摊,怕一入官门,邻居便猜他过去犯过事。
女吏便在灯笼摊旁租一张茶桌,问话不封街、不赶客。
他可以不答,也可以只看封套摹样。
他认出封套角上的双折痕。
“这是退件,不是进件。”
皇子府收到户部原呈后,只在收文簿记一纸;批回时会把原呈与批页一同对折,形成一道痕。
若户部后来补送新页,退件时便在旧折上再折一次。
如今封套有双折,说明至少有一页是在首次送入后追加。
“追加页送到皇子手里了吗?”
“未必。
府中长史可收,也可直接退。”
陈纸骨记得那件事,是因为追加补呈送来时,抱孩子的柳嫂就在皇子府外等。
孩子高热,柳嫂不求见皇子,只问路费还能不能领。
长史看过补呈,说既然户部怀疑身份,路费应先停。
萧崇恰好回府,见门外有人抱病童,便问为何拦着。
长史口头说:“户部先准寡妇改籍,后又疑孩子并非亲生。”
萧崇没有看补呈正文,只听了这一句,便在退回页上写下那行短批。
至少按陈纸骨所见,他知道孩子亲生关系存疑,不知道沈从谦怀疑的具体缘由。
“具体缘由是什么?”沈令仪问父亲。
沈从谦当年的补呈写得很克制。
他发现柳嫂报亡夫姓周,孩子腕上却戴着一枚苏氏织坊银铃;柳嫂又说孩子两岁,可牙齿和身量更像四岁。
他怀疑孩子不是柳嫂所生,也可能不是军眷,要求重新问籍。
没有提拐卖,没有提阿昭旧队,更没有提七名孩子。
萧崇当时所知范围因此收窄:他知道亲缘有疑,仍选择先给路费,不代表知道借名运人体系。
可那句“不必再问孩子从哪里来”后来被秦嵩抄进恤妇改籍常例,删掉了“既已给路”的前提,也没有保留只针对眼前病童的情境。
十年间,至少有四十三份改籍引用过这句批示。
其中可能有人因此逃离虐待、取得住处,也可能有人借它让孩子永远无法追索原名。
最初一次具体的怜悯,被办事者抄成一条不许问来源的方便规矩。
沈令仪没有要求立刻重查四十三户。
那会让已经安稳生活多年的家庭先遭盘问。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上面是沈从谦替柳嫂改籍的申请,中间夹着他三日后要求撤回的补呈,最下面才是秦嵩退回与当年皇子萧崇的短批。
三页用同一道户部骑缝印压住,说明御笔落下时,补呈很可能已经夹在其中。
很可能,不是确定。
骑缝印可以后补,三页也可能在退回沈从谦时才装订。
要判断萧崇究竟看过哪一页,须找当年皇子府收文簿与户部递送封套。
皇帝已经准活人新证先保全,大理寺可以核这份涉及小满现户籍的旧批,却不能借机把所有皇子旧文一并调出。
谢临渊只申请永熙七年柳姓军眷改籍前后三日的收发记录。
宫中回了收文簿摹页,不给原件。
簿上写“户部恤妇改籍一件,正副共二纸”。
若正副指申请与户籍副页,那么撤回补呈没有送到皇子案前;若指申请与补呈,萧崇便知道沈从谦已经提出孩子身份有疑。
当年收文内侍已亡,递送小吏却还活着。
他如今在城南卖灯笼,姓陈,街坊叫他陈纸骨,因为扎的灯笼骨架轻而不断。
陈纸骨不愿进大理寺。
他说自己离宫二十年,只想守摊,怕一入官门,邻居便猜他过去犯过事。
女吏便在灯笼摊旁租一张茶桌,问话不封街、不赶客。
他可以不答,也可以只看封套摹样。
他认出封套角上的双折痕。
“这是退件,不是进件。”
皇子府收到户部原呈后,只在收文簿记一纸;批回时会把原呈与批页一同对折,形成一道痕。
若户部后来补送新页,退件时便在旧折上再折一次。
如今封套有双折,说明至少有一页是在首次送入后追加。
“追加页送到皇子手里了吗?”
“未必。
府中长史可收,也可直接退。”
陈纸骨记得那件事,是因为追加补呈送来时,抱孩子的柳嫂就在皇子府外等。
孩子高热,柳嫂不求见皇子,只问路费还能不能领。
长史看过补呈,说既然户部怀疑身份,路费应先停。
萧崇恰好回府,见门外有人抱病童,便问为何拦着。
长史口头说:“户部先准寡妇改籍,后又疑孩子并非亲生。”
萧崇没有看补呈正文,只听了这一句,便在退回页上写下那行短批。
至少按陈纸骨所见,他知道孩子亲生关系存疑,不知道沈从谦怀疑的具体缘由。
“具体缘由是什么?”沈令仪问父亲。
沈从谦当年的补呈写得很克制。
他发现柳嫂报亡夫姓周,孩子腕上却戴着一枚苏氏织坊银铃;柳嫂又说孩子两岁,可牙齿和身量更像四岁。
他怀疑孩子不是柳嫂所生,也可能不是军眷,要求重新问籍。
没有提拐卖,没有提阿昭旧队,更没有提七名孩子。
萧崇当时所知范围因此收窄:他知道亲缘有疑,仍选择先给路费,不代表知道借名运人体系。
可那句“不必再问孩子从哪里来”后来被秦嵩抄进恤妇改籍常例,删掉了“既已给路”的前提,也没有保留只针对眼前病童的情境。
十年间,至少有四十三份改籍引用过这句批示。
其中可能有人因此逃离虐待、取得住处,也可能有人借它让孩子永远无法追索原名。
最初一次具体的怜悯,被办事者抄成一条不许问来源的方便规矩。
沈令仪没有要求立刻重查四十三户。
那会让已经安稳生活多年的家庭先遭盘问。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