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把凭据放在会记得的人手里(1/2)
巧娘没有婚书,只有六样能证明她与吴守义一起生活过的东西。
一封写错地址退回的家书,一件改短过两次的旧袄,一张接生婆收钱的红纸,邻居记得的借粮,一把吴守义亲手磨过的剪刀,还有小禾左肩与父亲相同的一块浅色胎记。
最后一样只能证明血缘可能,不能证明婚姻。
前五样也没有哪一件能单独代替婚书。
“全交给官府,够不够?”巧娘问。
“也许够查,也可能中途丢。”沈令仪道。
她没有再让妇人把所有材料装进一个由官署上锁的箱子。
家书仍在巧娘手里,只由孟先生抄录信封、错字和退戳;旧袄请青黛看针脚,原物继续穿;接生红纸由接生婆的女儿辨认,留一张拓样;邻居口述分别存到定边里正和城外军户互助处。
“剪刀呢?”
巧娘把剪刀放回自己床下木箱:“这个不交。”
“那便不交。”
廊头嬷嬷提醒,床箱钥匙仍在善堂手里。
巧娘想了想,把剪刀转交给小禾的先生,却没有说是证物,只说孩子学裁纸时可借用。
孟先生愿不愿保管、若离职如何归还,都写在一张普通借物条上。
凭据分开,不是为了制造一套只有聪明人才懂的藏法。
只是让一封信被烧掉时,仍有人记得旧袄;一名证人改口时,接生红纸还在。
更重要的是,东西仍留在与它有生活关系的人手里,不会一入案便再也拿不回来。
分开也有代价。
孟先生可能离开,邻居可能搬家,接生婆的女儿也可能记错母亲笔迹。
巧娘逐个问清:谁愿意保留多久,若不愿继续应交还给谁。
没有人被一句“为了大案”绑成终身证人。
接生婆的女儿只答应留拓样三个月,因为丈夫不愿家中牵涉军案。
青黛辨旧袄则不取走衣物,只在补缀处缝一根可随时拆下的蓝线,表示她见过,蓝线本身不等于官府结论。
桂嫂听完,拿出自己五年来替人洗衣的记号。
她每洗十件便在井边砖缝塞一粒桃核,不为留证,只怕管事少算。
砖缝里已经积了一小堆。
“桃核能当账?”管事讥笑。
“不能单独当。”沈令仪道,“可以与领衣人的补丁、皂角支用和水井柴账对。”
掌勺妇人也保留过每月余粮。
她在灶台内壁画短线,原想防管事说厨房偷米。
短线与饭牌人数一对,能看出周荷娘死后名下仍领饭的月份。
这些痕迹都不规整。
桃核会被孩子拿走,灶灰会盖住旧线,旧袄也可能补得认不出。
可它们来自人真正做过的事,比一张后来誊清的总册更难被同一个人一次改完。
程素娘从城外带回第一份家属回话。
花婶的婆母尚活,听说可能找到儿媳,第一句不是要田,而是问孙女右耳后有没有小时候烫伤的小疤。
花婶听见后哭了,又立刻说不见。
“为什么?”
“她记得孩子,也可能还是要带走。”
沈令仪没有拿婆母的记忆逼她相认。
回话由花婶自己收着,十日内是否见面仍由母女商量。
阿芹第二任丈夫的弟弟愿意作证她曾正式成亲,却要求先归还兄长留下的两间草屋。
他说阿芹进善堂后房屋被第一任夫家占了,自己也无处住。
这个要求并不全是勒索,草屋确是第二任丈夫财产;但阿芹和儿子也在那里生活过,不能一句归还便让他们失去住处。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一封写错地址退回的家书,一件改短过两次的旧袄,一张接生婆收钱的红纸,邻居记得的借粮,一把吴守义亲手磨过的剪刀,还有小禾左肩与父亲相同的一块浅色胎记。
最后一样只能证明血缘可能,不能证明婚姻。
前五样也没有哪一件能单独代替婚书。
“全交给官府,够不够?”巧娘问。
“也许够查,也可能中途丢。”沈令仪道。
她没有再让妇人把所有材料装进一个由官署上锁的箱子。
家书仍在巧娘手里,只由孟先生抄录信封、错字和退戳;旧袄请青黛看针脚,原物继续穿;接生红纸由接生婆的女儿辨认,留一张拓样;邻居口述分别存到定边里正和城外军户互助处。
“剪刀呢?”
巧娘把剪刀放回自己床下木箱:“这个不交。”
“那便不交。”
廊头嬷嬷提醒,床箱钥匙仍在善堂手里。
巧娘想了想,把剪刀转交给小禾的先生,却没有说是证物,只说孩子学裁纸时可借用。
孟先生愿不愿保管、若离职如何归还,都写在一张普通借物条上。
凭据分开,不是为了制造一套只有聪明人才懂的藏法。
只是让一封信被烧掉时,仍有人记得旧袄;一名证人改口时,接生红纸还在。
更重要的是,东西仍留在与它有生活关系的人手里,不会一入案便再也拿不回来。
分开也有代价。
孟先生可能离开,邻居可能搬家,接生婆的女儿也可能记错母亲笔迹。
巧娘逐个问清:谁愿意保留多久,若不愿继续应交还给谁。
没有人被一句“为了大案”绑成终身证人。
接生婆的女儿只答应留拓样三个月,因为丈夫不愿家中牵涉军案。
青黛辨旧袄则不取走衣物,只在补缀处缝一根可随时拆下的蓝线,表示她见过,蓝线本身不等于官府结论。
桂嫂听完,拿出自己五年来替人洗衣的记号。
她每洗十件便在井边砖缝塞一粒桃核,不为留证,只怕管事少算。
砖缝里已经积了一小堆。
“桃核能当账?”管事讥笑。
“不能单独当。”沈令仪道,“可以与领衣人的补丁、皂角支用和水井柴账对。”
掌勺妇人也保留过每月余粮。
她在灶台内壁画短线,原想防管事说厨房偷米。
短线与饭牌人数一对,能看出周荷娘死后名下仍领饭的月份。
这些痕迹都不规整。
桃核会被孩子拿走,灶灰会盖住旧线,旧袄也可能补得认不出。
可它们来自人真正做过的事,比一张后来誊清的总册更难被同一个人一次改完。
程素娘从城外带回第一份家属回话。
花婶的婆母尚活,听说可能找到儿媳,第一句不是要田,而是问孙女右耳后有没有小时候烫伤的小疤。
花婶听见后哭了,又立刻说不见。
“为什么?”
“她记得孩子,也可能还是要带走。”
沈令仪没有拿婆母的记忆逼她相认。
回话由花婶自己收着,十日内是否见面仍由母女商量。
阿芹第二任丈夫的弟弟愿意作证她曾正式成亲,却要求先归还兄长留下的两间草屋。
他说阿芹进善堂后房屋被第一任夫家占了,自己也无处住。
这个要求并不全是勒索,草屋确是第二任丈夫财产;但阿芹和儿子也在那里生活过,不能一句归还便让他们失去住处。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