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沈家遗物箱(3/3)
线为码头捆账常用的靛蓝苎麻,沾有白鹤仓特有的石灰粉。
它能证明乙册或填充纸接触过白鹤仓环境,不能证明账仍在那里。
大理寺封存旧历纸和短线,两册现存账由四方各制影抄,原件暂留证物库。
私人信件逐封登记后返还沈令仪,未经她许可不得抄录与案无关内容。
箱子本身没有返还。
它既是遗物也是封签被动过的载体,暂由大理寺保管。
沈家与沈令仪各得一份收存凭证,日后即使案件拖延,也能申请查看保存状态,不能让“暂扣”变成无限期占有。
入夜前,宗正寺送来半年前档房出入簿。
四名有权阅箱的人中,户部协查员的签名旁盖着一枚借出章。
借出物写得清楚:清平码头乙册,一册。
归还栏也有签字,日期为次日。
可归还物的名称被改成了“乙册摘抄,一册”。
原账从来没有归还。
本章已完成!
它能证明乙册或填充纸接触过白鹤仓环境,不能证明账仍在那里。
大理寺封存旧历纸和短线,两册现存账由四方各制影抄,原件暂留证物库。
私人信件逐封登记后返还沈令仪,未经她许可不得抄录与案无关内容。
箱子本身没有返还。
它既是遗物也是封签被动过的载体,暂由大理寺保管。
沈家与沈令仪各得一份收存凭证,日后即使案件拖延,也能申请查看保存状态,不能让“暂扣”变成无限期占有。
入夜前,宗正寺送来半年前档房出入簿。
四名有权阅箱的人中,户部协查员的签名旁盖着一枚借出章。
借出物写得清楚:清平码头乙册,一册。
归还栏也有签字,日期为次日。
可归还物的名称被改成了“乙册摘抄,一册”。
原账从来没有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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