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顾明昭交印(1/2)
顾明昭决定交印,不是因为亏空查清了。
恰恰因为尚未查清。
第二个月核清期开始后,她若继续既持钥匙、又核前任账、还代表侯府旧例,任何关于三年前长租银的判断都会被质疑为替自己撇责。
她主动请求把中馈双锁中的一钥交给轮值见证人,自己退为监督席。
族老以为这是承认失管,立刻要求她连账房也退出。
顾明昭没有争辩功劳,只提交自己经手期的责任清单:两笔冬炭价未及时复核,一次厨房空白领料单事后补签,裴砚舟“死讯”传回当日,她同意先封世子院后验遗物,导致玉扳指被二房报损。
三项均愿接受核账。
她同时列出不能归于自己的时段。
三年前一千三百二十两长租银拆票时,她因守孝离府四十七日,有往返路引、寺院簿和当值交接书。
她不借不在场证明清白,只限定自己可能实施的动作。
沈令仪赞成交印,但反对让族老持钥匙。
轮值族老当天查账、次日便要回族议投票,会把临时见证变成第三名管家。
最终钥匙交给侯府聘用的外账师孟良。
他与顾家、沈家、秦家均无姻亲,任期十五日,只负责按双签结果启闭印匣,不参与决定支出。
每次开匣须有三方在场,钥匙不得带离中馈房。
秦玉娘问:“一个外人就可信?”
“不因外人可信。”顾明昭答,“因为他能做的事最少。”
孟良本人也须交保证。
他押下五两职业保证金,公开近三年雇主名册,并声明妻兄曾在秦家票号做过两月抄手。
这个关系不足以取消资格,却足以要求他回避六张兑票的判断。
六票仍由御史台账官核,他只开中馈印匣。
族老又提名自己的侄子替代,被当场驳回。
侄子是否忠诚不重要,他未来能从族议决定中受益,权限便不应落到他手里。
顾明昭交印不是把旧亲信换成新亲信。
交印书分成三份。
第一份是钥匙与印面状态,第二份是未结事项,第三份是经手责任。
印角原有一道细裂,现场拓下;印泥剩余多少、匣内封纸几张也逐项写明,免得日后任何损伤都推给最后一人。
轮到沈令仪签收时,她没有写“接管中馈”,只写“继续履行共管核账职责”。
顾明昭退钥匙不等于她独掌,权限没有从一名夫人自然流向另一名夫人。
裴砚舟旁听全程,只对世子院旧账提出两项补充。
他要求把自己归府后的日用欠款单独列卷,也要求东室侍从不得越过中馈房直接向旧部领物。
顾明昭问他是否愿意把世子私印一并登记。
屋中安静下来。
世子私印属于个人身份和部分爵务凭证,不是中馈印。
过去侯府习惯由男主人用私印覆盖内外支出,正是公私混账的来源之一。
裴砚舟可以拒绝,法律上也有理由拒绝。
他取出私印,只允许拓样封存,不交实物。
凡涉及侯府公产,私印必须与中馈双签并用;个人陈述、申诉和债务仍由他单独使用。
这条规则写入交印书,期限到爵产责任审结。
裴承礼质问真世子为何连自家印都不能随意盖,裴砚舟答得很平:“因为这枚印已经有过一次人在北境、文书在京城的记录。”真印曾被滥用,最不该做的便是假装确认本人后风险自动消失。
他还要求每次使用私印在印谱旁按指并写时辰,日后若再出现异地文书,先查保管链,不先找替身顶罪。
沈令仪没有要求自己的苏氏产业印也交出来。
她把不对称理由写明:苏氏产业不是侯府公产,只有发生垫付或关联交易时才须提交对应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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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恰因为尚未查清。
第二个月核清期开始后,她若继续既持钥匙、又核前任账、还代表侯府旧例,任何关于三年前长租银的判断都会被质疑为替自己撇责。
她主动请求把中馈双锁中的一钥交给轮值见证人,自己退为监督席。
族老以为这是承认失管,立刻要求她连账房也退出。
顾明昭没有争辩功劳,只提交自己经手期的责任清单:两笔冬炭价未及时复核,一次厨房空白领料单事后补签,裴砚舟“死讯”传回当日,她同意先封世子院后验遗物,导致玉扳指被二房报损。
三项均愿接受核账。
她同时列出不能归于自己的时段。
三年前一千三百二十两长租银拆票时,她因守孝离府四十七日,有往返路引、寺院簿和当值交接书。
她不借不在场证明清白,只限定自己可能实施的动作。
沈令仪赞成交印,但反对让族老持钥匙。
轮值族老当天查账、次日便要回族议投票,会把临时见证变成第三名管家。
最终钥匙交给侯府聘用的外账师孟良。
他与顾家、沈家、秦家均无姻亲,任期十五日,只负责按双签结果启闭印匣,不参与决定支出。
每次开匣须有三方在场,钥匙不得带离中馈房。
秦玉娘问:“一个外人就可信?”
“不因外人可信。”顾明昭答,“因为他能做的事最少。”
孟良本人也须交保证。
他押下五两职业保证金,公开近三年雇主名册,并声明妻兄曾在秦家票号做过两月抄手。
这个关系不足以取消资格,却足以要求他回避六张兑票的判断。
六票仍由御史台账官核,他只开中馈印匣。
族老又提名自己的侄子替代,被当场驳回。
侄子是否忠诚不重要,他未来能从族议决定中受益,权限便不应落到他手里。
顾明昭交印不是把旧亲信换成新亲信。
交印书分成三份。
第一份是钥匙与印面状态,第二份是未结事项,第三份是经手责任。
印角原有一道细裂,现场拓下;印泥剩余多少、匣内封纸几张也逐项写明,免得日后任何损伤都推给最后一人。
轮到沈令仪签收时,她没有写“接管中馈”,只写“继续履行共管核账职责”。
顾明昭退钥匙不等于她独掌,权限没有从一名夫人自然流向另一名夫人。
裴砚舟旁听全程,只对世子院旧账提出两项补充。
他要求把自己归府后的日用欠款单独列卷,也要求东室侍从不得越过中馈房直接向旧部领物。
顾明昭问他是否愿意把世子私印一并登记。
屋中安静下来。
世子私印属于个人身份和部分爵务凭证,不是中馈印。
过去侯府习惯由男主人用私印覆盖内外支出,正是公私混账的来源之一。
裴砚舟可以拒绝,法律上也有理由拒绝。
他取出私印,只允许拓样封存,不交实物。
凡涉及侯府公产,私印必须与中馈双签并用;个人陈述、申诉和债务仍由他单独使用。
这条规则写入交印书,期限到爵产责任审结。
裴承礼质问真世子为何连自家印都不能随意盖,裴砚舟答得很平:“因为这枚印已经有过一次人在北境、文书在京城的记录。”真印曾被滥用,最不该做的便是假装确认本人后风险自动消失。
他还要求每次使用私印在印谱旁按指并写时辰,日后若再出现异地文书,先查保管链,不先找替身顶罪。
沈令仪没有要求自己的苏氏产业印也交出来。
她把不对称理由写明:苏氏产业不是侯府公产,只有发生垫付或关联交易时才须提交对应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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