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婉清坠桥后的第五日,一件嫁妆已经到了雁关。

不是金银,也不是田契,而是一只装过胭脂的旧铜盒。

韩姑姑从白绫夹层里找到半张物件清单,铜盒后写着“借绛雪名出西门”。

长公主看见“借名”二字,第一反应是命人封纸。

沈令仪却先问大雁,绛雪是否同意。

“同意过一次。”大雁说。

那年苏婉清从宫中取不出放籍回条,绛雪便把自己那张没有官名的旧出门签借给她。

签上只写身量、年岁与左耳后小痣。

苏婉清让同行女工戴头巾遮耳,用绛雪的签把铜盒带出西门。

“同行女工是谁?”

“叫鹊儿。

真名我不知道,她自己也不用。”

鹊儿后来在北码头负责分发真名木牌。

她不替苏婉清冒充绛雪生活,只在过一道门时用了那张签。

可宫门簿因此留下“绛雪于永熙四年腊月再次出宫”,三个月后又有人拿这条记录证明绛雪已经离京,不必再查空席。

一次获本人允许的借名,仍可能被后来的人拿去做别的事。

桂嬷嬷听到后要求把那次借签单独写回空席说明。

她不愿绛雪被写成从不借名的清白象征,也不愿后来的重复出宫全算在她头上。

第一次是她为救孩子同意,第二次以后是谁沿用,须另查。

宫门旧簿显示,“绛雪”名下共出入四次。

永熙四年那一次与大雁所述相合;次年两次没有同行人见证;第三年最后一次带出三匹细绢,后来成了秦家药铺抵货。

一个被允许的名字从救人通道变成货物通道,变化不是在同一天发生。

沈令仪让人先查三匹绢的实际收货者,不因秦家名号便把绛雪写成秦党帮凶。

那时绛雪可能早已在北边,签也可能由宫中掌事保管。

唐见微提出,应在记录里同时写清绛雪同意范围和超范围使用。

韩姑姑却问:“人都找不到,谁来证明她只同意一次?”

“大雁只能证明她听见的一次。”沈令仪说,“那就只写一次。

别为了把道理写完整,替失踪的人多说。”

铜盒如今在何处没人知道。

半张清单还列了梳篦、旧账尺、两匹绢和一套孩童冬衣,每一样分别由不同人带走。

苏婉清把自己能够调动的东西拆散,不让某一个人拿到全部路线。

沈令仪忽然想起母亲遗物箱里少了一面铜镜。

箱中原有镜架,却始终没有镜面。

过去众人以为镜子在搬运中碎了,账上也只写“旧镜不存”。

若镜子是另一件被沿路转交的嫁妆,它也许仍在某个人的日常生活里。

阿葵记得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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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章节
第224章 烧焦的席签
第225章 长公主让出一把钥匙
第226章 三个人各保一份
第227章 阿葵进宫认针脚
第228章 苏婉清借过谁的名字
第229章 没寄到的信
第230章 先问你愿不愿意
第231章 北边有七个同名人
第232章 父亲也看过这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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