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被取走的码头账(2/2)
木柜底板刻着六个潮位数字,对应过去三次免租借仓的靠船时刻。
第三次潮位之后多了一道横线,旁边写“改走西汊”。
清平码头西汊不经过官关,而通往沈氏旧族的一片桑田。
沈家因此成为最醒目的方向。
沈令仪没有回避,也不允许官差以此搜遍所有沈氏族产。
她提供西汊沿线三处属于母亲旧产的地契,同意先查与时间、船宽相符的两处泊口;其他族人产业须另补依据。
裴砚舟问她是否要回沈家参与查验。
“我去,但不是以你妻子的身份。”
“以产权人?”
“也是可能受益的人。”
乙册若证明苏婉清把军械或银子转入女儿名下,沈令仪便不只是追账者,也可能成为未经知情的受益人。
她主动申请回避最终财产认定,只参与辨认母亲商契和路线。
裴砚舟同样申请回避第三次借仓的责任判断。
那次借仓写侯府公务,可能服务于他的假死、替身或旧部。
他可以提供军路线知识,不能主持结论。
两人的回避申请贴进阶段记录。
公开合作没有给他们带来更大的裁判权,反而在证据靠近自己时主动缩小权限。
当晚,地方回函比预想更早抵达。
郑母确已去世,丧事也是真的;治丧账却显示棺木钱由一家清平码头船行提前支付。
船行名为永济行,东家不是秦氏,也不属沈家。
其最大债权人,是长公主府的一名退职女官。
同一封回函附上郑和生返乡后的状态:他没有继续住在江陵,守丧第四十日便受雇为永济行账师,三个月内跟船北上。
船只昨日刚过京郊水闸。
大理寺可依法截查船货,却不能在未列物品特征时翻尽所有私人箱笼。
摘抄删掉了乙册尺寸、封皮和页数,沈家遗物清单只写“旧账一册”。
沈令仪从现存甲、丙两册量出共同特征:苏氏纸坊青纹纸,九孔麻线,封皮内侧有白鹤压痕,末页应盖左翅私印。
她把这些特征写进限定查验令。
令牌送出前,裴砚舟从摘抄最后一页发现一行极淡的校记。
两名婚契吏都说不是自己所写。
校记只有七个字:账不在船,人在船上。
这句话可能是警告,也可能故意把官差从货物引向乘客。
他们没有改令去抓全船的人。
查验范围增加郑和生本人、与阿葵特征相符且自愿核名的乘客,以及符合纸张封皮特征的账册;其余乘客不得因一句匿名校记被搜身扣留。
水闸落锁前,快马带着限定令奔出城门。
而听雪堂的阶段账上,沈令仪在“清平码头乙册”后第一次没有写失踪。
她写的是:被合法借出,未依法归还,去向待核。
本章已完成!
第三次潮位之后多了一道横线,旁边写“改走西汊”。
清平码头西汊不经过官关,而通往沈氏旧族的一片桑田。
沈家因此成为最醒目的方向。
沈令仪没有回避,也不允许官差以此搜遍所有沈氏族产。
她提供西汊沿线三处属于母亲旧产的地契,同意先查与时间、船宽相符的两处泊口;其他族人产业须另补依据。
裴砚舟问她是否要回沈家参与查验。
“我去,但不是以你妻子的身份。”
“以产权人?”
“也是可能受益的人。”
乙册若证明苏婉清把军械或银子转入女儿名下,沈令仪便不只是追账者,也可能成为未经知情的受益人。
她主动申请回避最终财产认定,只参与辨认母亲商契和路线。
裴砚舟同样申请回避第三次借仓的责任判断。
那次借仓写侯府公务,可能服务于他的假死、替身或旧部。
他可以提供军路线知识,不能主持结论。
两人的回避申请贴进阶段记录。
公开合作没有给他们带来更大的裁判权,反而在证据靠近自己时主动缩小权限。
当晚,地方回函比预想更早抵达。
郑母确已去世,丧事也是真的;治丧账却显示棺木钱由一家清平码头船行提前支付。
船行名为永济行,东家不是秦氏,也不属沈家。
其最大债权人,是长公主府的一名退职女官。
同一封回函附上郑和生返乡后的状态:他没有继续住在江陵,守丧第四十日便受雇为永济行账师,三个月内跟船北上。
船只昨日刚过京郊水闸。
大理寺可依法截查船货,却不能在未列物品特征时翻尽所有私人箱笼。
摘抄删掉了乙册尺寸、封皮和页数,沈家遗物清单只写“旧账一册”。
沈令仪从现存甲、丙两册量出共同特征:苏氏纸坊青纹纸,九孔麻线,封皮内侧有白鹤压痕,末页应盖左翅私印。
她把这些特征写进限定查验令。
令牌送出前,裴砚舟从摘抄最后一页发现一行极淡的校记。
两名婚契吏都说不是自己所写。
校记只有七个字:账不在船,人在船上。
这句话可能是警告,也可能故意把官差从货物引向乘客。
他们没有改令去抓全船的人。
查验范围增加郑和生本人、与阿葵特征相符且自愿核名的乘客,以及符合纸张封皮特征的账册;其余乘客不得因一句匿名校记被搜身扣留。
水闸落锁前,快马带着限定令奔出城门。
而听雪堂的阶段账上,沈令仪在“清平码头乙册”后第一次没有写失踪。
她写的是:被合法借出,未依法归还,去向待核。
本章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