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过后,兴安岭的积雪开始融化,露出黑褐色的土地和枯黄的草甸。

向阳坡上的冰凌花已经冒出了嫩黄的骨朵,再过些日子就会绽开成一片金灿灿的花海。

山涧里的溪流解冻了,叮叮咚咚地流淌,带着碎冰和残雪,奔向远方的黑龙江。

合作社的狩猎队却在这个早春时节,进行着一年中最艰难的一次狩猎。

目标不是凶猛的棕熊,也不是狡猾的狼群,而是一种看似温顺实则危险的巨兽——驼鹿。

这头驼鹿不是普通的驼鹿。

它已经在老黑山一带游荡了五六年,体型巨大,角叉繁复如王冠,被猎人们称为“驼鹿之王”。

附近的屯子里流传着它的传说:有人说它站起来有三米高,体重超过一千斤;有人说它的鹿角能挂住一个成年人;还有人说它曾经顶翻过一辆拖拉机。

这些传说或许有夸张的成分,但这头驼鹿确实与众不同。

普通的驼鹿见到人会逃跑,但这头驼鹿不怕人,甚至敢跟人对峙。

去年秋天,它闯入一个屯子的苞米地,糟蹋了十几亩庄稼,几个猎户去驱赶,它不但不跑,反而低头冲过来,把一个猎户顶飞出去好几米,肋骨断了三根。

从那以后,再没人敢轻易招惹它。

但现在,俄国商人伊万出高价求购这头驼鹿的鹿角。

伊万说,莫斯科有个大富豪,专门收藏各种珍奇动物的角,愿意出五万卢布(约合人民币三万元)买这头“驼鹿之王”的鹿角。

三万元,在八十年代末是笔巨款。

合作社一年的净利润也就二三十万。

这一笔生意,能抵合作社一个月的收入。

但钱不好赚。

托罗布老爷子听了直摇头:“春海,这活儿不能接。

那头驼鹿成了精,不好对付。

而且现在是春天,驼鹿刚过完冬天,脾气暴躁,攻击性强。”

“老爷子,我知道危险。”郭春海说,“但合作社需要这笔钱。

咱们要建养殖场,要买设备,要扩大运输队,处处用钱。

三万元,能解决很多问题。”

“钱重要还是命重要?”老爷子反问,“去年那个被顶断肋骨的猎户,现在还在炕上躺着呢。

驼鹿的力气比熊还大,一蹄子能踢死人。”

“所以咱们得更小心,更周密。”郭春海很坚持,“我研究了驼鹿的习性,春天它们主要在沼泽地和河岸边活动,吃柳树和桦树的嫩芽。

咱们可以在那里设伏。”

“设伏?

怎么设?

驼鹿的鼻子比狗还灵,几百米外就能闻到人的气味。

你还没靠近,它就跑了。”

“所以不用靠近。”郭春海早有打算,“用狙击战术。

在远处埋伏,用带瞄准镜的步枪射击。

一枪毙命,不给它反击的机会。”

托罗布沉默了。

这确实是个办法,但要求极高:枪法要准,距离要算得准,还要有耐心——可能一等就是好几天。

“你打算带多少人?”

“八个,都是枪法最好的。”郭春海说,“您老也去,给咱们当顾问。”

老爷子叹了口气:“行吧,我这把老骨头,就再陪你们疯一次。”

狩猎队很快组建起来。

八个人:郭春海、托罗布、格帕欠、二愣子,还有四个神枪手。

武器除了常规的五六半,还带了一支带瞄准镜的莫辛-纳甘步枪——这是从苏联买的旧货,但精度很高,有效射程八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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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章节
第534章 狩猎棕熊
第535章 省城交锋
第536章 狼群复仇
第537章 血溅省城
第538章 驼鹿之王
第539章 家庭危机
第540章 运输霸权
第541章 猎豹惊魂
第542章 三合会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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