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刑最高期限只有三年,的确有一定的道理。

在大赦的频率高达1。

五十七年一次的情况下。

刑期未满就被赦免放出的事情并不少见,所以定更高的年限也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

在唐宋之后,大赦的频率就开始逐步递减。

元朝的时候大概平均两到三年一次。

到了明朝,降为平均五年一次,最后清朝的时候大约平均十四年才会有一次大赦,并且将全部赦免罪行改为减刑一等。

1、无法赦免的十类“恶棍”

大赦,并不等于将所有罪犯都赦免。

在我国古代的封建刑法制度中有“十恶”之名,它是在西汉的“大逆不道不敬”罪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后随着制度的发展,“十恶”之罪名遂逐步形成,后在隋朝正式出现。

这十恶分别为: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自隋代在《开皇律》中首次确立“十恶”之罪以后,历代封建法典皆将之作为不赦之重罪,因此,民间遂有“十恶不赦”之说。

除此“十恶”不赦以外,通观大赦历史,历代帝王罕有赦免贪官污吏。

唐王朝是中国历史上下诏大赦最频繁的朝代之一。

唐太宗时,国力强盛,四夷臣服,在这种大好形势下,唐太宗下诏大赦天下,规定不论罪恶轻重,包括死罪在内,都予赦免。

但赦令中却特别申明:官吏枉法受财者不在赦免之列。

贞观九年,雨水成灾,西戎扰境,太上皇死,唐太宗认为是德泽未遍所致,于是再次下诏大赦,但仍然强调不赦赃官。

紧接着的历代唐朝皇帝在大赦之时,无一不强调官吏犯赃不予赦免的规定。

宋王朝亦规定官吏贪赃枉法为不赦之罪。

宋太祖赵匡胤在位期间,曾两次下诏大赦天下,但都规定:“官吏受赃者不赦。”不仅如此,还将赃官定为与“十恶杀人者”同罪。

2、与特赦的区别

大赦赦免罪、刑;特赦仅赦免特定人的刑。

大赦可以免除刑罚的执行,也可以免除刑事追诉;特赦只可免除刑罚的执行,不可免除刑事追诉。

大赦可使犯罪人的罪行在法律上归于消灭;特赦只能消灭其刑,不能消灭其罪。

大赦令中要指明所赦免之罪的种类和范围,凡属于受赦免之罪的罪犯都要赦免,不用指明被赦的具体人;特赦令则要指明被赦人名单。

二、唯才是举

三国时期,曹‘操’讲求“唯才是举”,哪怕“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的人才,“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的网罗,即使在当今社会里,有如此识见和气度的领导,也不多见。

当时,在许都,可以设想,是一个多么人才济济的兴旺局面。

就以文学来说,我们所讲的建安时期文学的繁荣景象,大部分作家都在曹氏父子周围。

至于那些政治上、军事上的谋士,则更是曹营中的骨干力量。

1、官渡之战

官渡之战,是决定曹‘操’能不能立足于天下的最大考验,不消灭这个无论在军事上政治上的劲敌,曹‘操’一天不得安生,连觉都睡不踏实的。

而且,袁绍手下的谋士,像许攸、沮授、审配、郭图,也都是一流的“智囊”。

因此,曹、袁之战,也是一场谋士之战,结果,由于袁绍“多疑而寡决”,手下谋士又分帮结派,纷争倾轧,可以打赢的仗,也打输了。

而曹‘操’之胜,应该说,很大程度获益于他的这些谋士的高明对策。

官渡之战,久攻不下的时候,曹‘操’也动摇过的,因为几无隔宿之粮,干脆不如撤兵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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