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自孝文帝之后,官制开始模仿南朝,其影响一直延续到唐代。
北周时期,依照《周礼》设置六官,即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府,这成为隋唐之后六部体制的源头。
北朝的政区设置承袭十六国,同样采用州郡县三级制。
但此时州的辖区范围较小,州刺史能够越过郡级直接管理县,使得郡级逐渐虚化,到隋朝时正式确定为州县两级制。
北魏同样设有侨州郡县和双头州郡(如南雍州),并且根据人口数量对州郡县进行等级划分。
为防范新归附或异姓势力叛变,在晋义熙二年(406 年),各级行政长官设置为三人,其中州刺史必须有一位是宗室成员。
北魏原本设有负责地方军政的行台以及管理数州军事的都督。
到北齐时确定为行台制,北周则为总管制,它们都是负责数个州郡军事与行政的政区单位。
北齐因州的辖区划分愈发细碎,于是设置行台兼管数州的民政及军事。
西魏将都督改称总管,其性质与北齐行台相同。
北周时,总管一般兼任驻州刺史,并以所驻之州命名。
北魏还专门为鲜卑本族或其他民族(汉人除外)设置领民酋长来管理本族事务,其地位仅次于州刺史。
此外,还延续十六国政区设置,设有管理州境内其他民族的护军,其地位与郡守相当,至宋大明元年(魏太安三年,457 年)废除。
另外还有镇戍制,在重要军事要地设镇,镇由镇将管理,下设戍,由戍主管理。
其中,以拱卫首都平城的六镇最为重要,孝文帝迁都后,六镇地位逐渐衰落。
六镇民变后,北朝的镇戍便只负责军事,不再具备政区性质。
随着中原人口大规模南下,不仅为南朝增添了劳动力,还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为南方的进一步开发创造了有利条件。
南朝政府起初对北方流民采取侨立州郡的政策,后来,东晋及南朝政府为扩大剥削对象,转而推行土断政策。
所谓土断,即撤销侨州郡县和侨籍,让侨户与土著居民一同在当地登记户籍,并同样承担国家的赋役。
从东晋到陈朝,共进行了九次土断。
土断之后,南朝境内的侨寓政府便陆续消失。
南朝时期,南方的农业普遍有所发展,其中较为突出的地区是长江中下游的荆、扬二州。
扬州是南朝经济最为发达的区域,都城建康及其周边地区发展尤为迅速。
刘宋在湖熟开垦废弃农田四千多顷,并向京口、姑熟移民。
南齐在句容修筑赤山塘。
扬州“地域广阔,田野肥沃,百姓勤于本业,一旦丰收,数个郡都可免于饥荒”。
三吴(吴郡、吴兴、会稽)地区的经济发展尤为显著。
刘宋在乌程修筑吴兴塘,灌溉农田二千余顷;又在会稽一带开垦湖田,“皆成为优良产业”。
东晋、南朝政府的各类支出,主要依赖三吴地区。
洞庭湖周边的荆、湘地区发展也颇为迅速。
梁罢除义阳(河南信阳)镇兵后,“江湖诸州皆得休养生息,开垦农田六千顷。
两年之后,仓廪充实”。
与浙江相邻的闽中、鄱阳湖周边地区,也取得了较快发展。
此外,淮南地区土地肥沃,流民集中。
江南地区普遍实行麦稻兼作,岭南则种植双季稻。
元嘉之前,淮南是经济发达之地。
元嘉末年,因宋魏战争,淮南遭到破坏。
经过齐、梁两代的经营,江淮间部分地区的生产迅速恢复并发展。
益州素有“沃野天府”之称,物产丰富。
广州同样是富庶的经济区域。
当时南朝的作物品种日益丰富,耐寒及越冬作物愈发普遍。
仅水稻品种就达 30 余种。
昔日中原地区的麦、菽、粟等耐旱及越冬作物在南方得到种植与推广。
仅谢灵运《山居赋》中提及的农作物就有稻、秫、麻、麦、粟、菽等,蔬菜、果木及水生作物更是繁多。
至迟在陈朝时,麦粟之类已成为封建政府征收田赋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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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时期,依照《周礼》设置六官,即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府,这成为隋唐之后六部体制的源头。
北朝的政区设置承袭十六国,同样采用州郡县三级制。
但此时州的辖区范围较小,州刺史能够越过郡级直接管理县,使得郡级逐渐虚化,到隋朝时正式确定为州县两级制。
北魏同样设有侨州郡县和双头州郡(如南雍州),并且根据人口数量对州郡县进行等级划分。
为防范新归附或异姓势力叛变,在晋义熙二年(406 年),各级行政长官设置为三人,其中州刺史必须有一位是宗室成员。
北魏原本设有负责地方军政的行台以及管理数州军事的都督。
到北齐时确定为行台制,北周则为总管制,它们都是负责数个州郡军事与行政的政区单位。
北齐因州的辖区划分愈发细碎,于是设置行台兼管数州的民政及军事。
西魏将都督改称总管,其性质与北齐行台相同。
北周时,总管一般兼任驻州刺史,并以所驻之州命名。
北魏还专门为鲜卑本族或其他民族(汉人除外)设置领民酋长来管理本族事务,其地位仅次于州刺史。
此外,还延续十六国政区设置,设有管理州境内其他民族的护军,其地位与郡守相当,至宋大明元年(魏太安三年,457 年)废除。
另外还有镇戍制,在重要军事要地设镇,镇由镇将管理,下设戍,由戍主管理。
其中,以拱卫首都平城的六镇最为重要,孝文帝迁都后,六镇地位逐渐衰落。
六镇民变后,北朝的镇戍便只负责军事,不再具备政区性质。
随着中原人口大规模南下,不仅为南朝增添了劳动力,还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为南方的进一步开发创造了有利条件。
南朝政府起初对北方流民采取侨立州郡的政策,后来,东晋及南朝政府为扩大剥削对象,转而推行土断政策。
所谓土断,即撤销侨州郡县和侨籍,让侨户与土著居民一同在当地登记户籍,并同样承担国家的赋役。
从东晋到陈朝,共进行了九次土断。
土断之后,南朝境内的侨寓政府便陆续消失。
南朝时期,南方的农业普遍有所发展,其中较为突出的地区是长江中下游的荆、扬二州。
扬州是南朝经济最为发达的区域,都城建康及其周边地区发展尤为迅速。
刘宋在湖熟开垦废弃农田四千多顷,并向京口、姑熟移民。
南齐在句容修筑赤山塘。
扬州“地域广阔,田野肥沃,百姓勤于本业,一旦丰收,数个郡都可免于饥荒”。
三吴(吴郡、吴兴、会稽)地区的经济发展尤为显著。
刘宋在乌程修筑吴兴塘,灌溉农田二千余顷;又在会稽一带开垦湖田,“皆成为优良产业”。
东晋、南朝政府的各类支出,主要依赖三吴地区。
洞庭湖周边的荆、湘地区发展也颇为迅速。
梁罢除义阳(河南信阳)镇兵后,“江湖诸州皆得休养生息,开垦农田六千顷。
两年之后,仓廪充实”。
与浙江相邻的闽中、鄱阳湖周边地区,也取得了较快发展。
此外,淮南地区土地肥沃,流民集中。
江南地区普遍实行麦稻兼作,岭南则种植双季稻。
元嘉之前,淮南是经济发达之地。
元嘉末年,因宋魏战争,淮南遭到破坏。
经过齐、梁两代的经营,江淮间部分地区的生产迅速恢复并发展。
益州素有“沃野天府”之称,物产丰富。
广州同样是富庶的经济区域。
当时南朝的作物品种日益丰富,耐寒及越冬作物愈发普遍。
仅水稻品种就达 30 余种。
昔日中原地区的麦、菽、粟等耐旱及越冬作物在南方得到种植与推广。
仅谢灵运《山居赋》中提及的农作物就有稻、秫、麻、麦、粟、菽等,蔬菜、果木及水生作物更是繁多。
至迟在陈朝时,麦粟之类已成为封建政府征收田赋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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