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章 不归旧家(2/3)
高远山拒收。
姐姐这次没有立刻听。
她说田里有母亲当年的嫁妆份,本就有她的一半,她愿意送给侄女,不是族产,也不是拿银逼弟回家。
案件因此从“能不能见”变成“赠与是否会暴露现家”。
票号提出匿名汇款,却仍会留下查账痕迹。
白鹤庄建议换成两个女孩来京学手艺的资费,又可能替她们决定将来。
最后,高远山把选择寄回家中。
大女儿十七岁,愿收一半,用来买猎场附近一片林地;小女儿十三岁不愿收,觉得从未见过的姑母给钱让她不安。
姐妹不同选择,没人要求统一。
冯桂芝把一半银转给大侄女,另一半留在自己名下,写明将来小侄女若改变主意可再取,不改变便由她养老。
她准备返乡时,高远山忽然来到城门。
两人隔着十余步。
冯桂芝没有上前,也没有叫旧名。
高远山把帽檐压得很低,只说:“路上小心。”
姐姐答:“你也是。”
没有拥抱,没有认祖,也没有一句原谅。
两人说完便向不同方向走。
冯桂芝走出几步,把装军刀的布包抱紧,却没有回头。
高远山也没有。
承明厅记录上,这一户的结果只有六个字:已见,自愿不归。
可对姐弟二人而言,那十余步已经是他们能共同守住的距离。
高远山离京后,冯氏族人果然追到承明厅。
族老拿出父亲遗嘱,要求官府提供高远山住址,以便“迎回长房血脉”。
遗嘱确实写着由冯庆继承祭田,却没有写他必须迁回。
更何况祭田在他被报死后已经由族中分用二十年,眼下谈继承,先要清算族人既得利益。
族老不愿算,只说血脉不能断。
沈令仪让他解释什么叫断。
陆顺已有儿子,冯桂芝也有女儿,族谱却只把男子算作延续。
所谓迎回高远山,真正要迎的是一个能接长房名义的人。
族老又说两个女儿终究外嫁。
消息传到西南,大女儿高梅先回了一封信。
她愿意接受姑母赠银,却不愿改冯姓,也不愿成为父亲拒绝回乡的证据。
她买林地是为了采药,不是继承香火。
小女儿高杏写得更短:“我不要钱,也不回。”
两封信没有交族老,只作为拒绝提供住址的依据。
承明厅驳回申请,并告知祭田产权可另诉,不能以继承诉讼索取受保护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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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这次没有立刻听。
她说田里有母亲当年的嫁妆份,本就有她的一半,她愿意送给侄女,不是族产,也不是拿银逼弟回家。
案件因此从“能不能见”变成“赠与是否会暴露现家”。
票号提出匿名汇款,却仍会留下查账痕迹。
白鹤庄建议换成两个女孩来京学手艺的资费,又可能替她们决定将来。
最后,高远山把选择寄回家中。
大女儿十七岁,愿收一半,用来买猎场附近一片林地;小女儿十三岁不愿收,觉得从未见过的姑母给钱让她不安。
姐妹不同选择,没人要求统一。
冯桂芝把一半银转给大侄女,另一半留在自己名下,写明将来小侄女若改变主意可再取,不改变便由她养老。
她准备返乡时,高远山忽然来到城门。
两人隔着十余步。
冯桂芝没有上前,也没有叫旧名。
高远山把帽檐压得很低,只说:“路上小心。”
姐姐答:“你也是。”
没有拥抱,没有认祖,也没有一句原谅。
两人说完便向不同方向走。
冯桂芝走出几步,把装军刀的布包抱紧,却没有回头。
高远山也没有。
承明厅记录上,这一户的结果只有六个字:已见,自愿不归。
可对姐弟二人而言,那十余步已经是他们能共同守住的距离。
高远山离京后,冯氏族人果然追到承明厅。
族老拿出父亲遗嘱,要求官府提供高远山住址,以便“迎回长房血脉”。
遗嘱确实写着由冯庆继承祭田,却没有写他必须迁回。
更何况祭田在他被报死后已经由族中分用二十年,眼下谈继承,先要清算族人既得利益。
族老不愿算,只说血脉不能断。
沈令仪让他解释什么叫断。
陆顺已有儿子,冯桂芝也有女儿,族谱却只把男子算作延续。
所谓迎回高远山,真正要迎的是一个能接长房名义的人。
族老又说两个女儿终究外嫁。
消息传到西南,大女儿高梅先回了一封信。
她愿意接受姑母赠银,却不愿改冯姓,也不愿成为父亲拒绝回乡的证据。
她买林地是为了采药,不是继承香火。
小女儿高杏写得更短:“我不要钱,也不回。”
两封信没有交族老,只作为拒绝提供住址的依据。
承明厅驳回申请,并告知祭田产权可另诉,不能以继承诉讼索取受保护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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