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机会与一些初高中的学生座谈,说起语文教学来,孩子们竟异口同声地表示最不喜欢的就是语文。

我即非常吃惊,遂问,难道语文比外语还要难学吗?

他们说,是的!

再问为什么?

他们就说,语文考试常常不是课本上所学的内容,作文题也大都又偏又怪,很难拿到高分,久而久之就不愿学了。

回来之后,寻思起这事儿就觉得怪严重,若是一茬茬的孩子都对语文失了兴趣,喜欢外语而不喜欢母语,后果还不堪设想哩!

同时也说明,这个语文教学可能确实有点问题,你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教来教去,将一种最有趣味的课程教得让学生们失了兴趣,不愿意学了,那还不说明你这个教学的本身有问题?

我注意到连续几年的高考作文题,确实是又偏又怪的,特别那个假如记忆能够移植,纯在那里胡说八道,让学生们作这样的文有什么用?

既然初高中是打基础的阶段,而语文又是基础的基础,那就不如在基本功上考考他们。

比方说,文学就是人学,你让他写好一个人物,构思一个细节,描摹一种心态,抒发一点真情实感,或者说明一个道理,给人一点启示,哪怕就是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也比这个有用得多。

常见一些大学生,往往不能完整地叙述一件事情的始末,表达一个他真正想表达的思想,甚至连他自己所受的委屈都诉说不清楚,啰啰儿半天还让人不得要领,就是让你们出这些偏题怪题给闹的!

于是就想起我小时候学语文的情景。

我是从小人书开始爱上语文这门课的。

五十年代初,我们家里老是住着些工作队,而工作队的同志每次来都要带一些小画书给我。

作为一个农村孩子,看见那些带画的书真是惊讶得了不的。

我从他们那里知道这种小动物也能说话的书叫童话,而写这些东西的人就叫作家。

我懵懵懂懂中就对写这些东西的人产生出无限的崇拜。

他们还鼓励我,长大了也要当一个作家,而要当作家首先就要学好语文。

我受那样的一种好奇心的驱使,学起语文来就特别带劲儿,越学越想学。

那时一年级的语文课本一节课往往只学一句话,仅“开学了”三个字就要啰啰儿一堂课,我往往不过瘾,常常把老师还没讲到的就先学了。

我始终觉得语文是所有课程中最有意思的一门,特别是被统称为记叙文的小说与散文及古典诗词我都喜欢。

我对鲁迅先生的《故乡》、《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孔乙己》、《祝福》,周立波的《分马》,杨朔的《海市蜃楼》,王愿坚的《党费》,茹志鹃的《百合花》等等的理解,便是那时老师教我们的。

耳熟能详的李白的《静夜思》、《蜀道难》、《早发白帝城》,杜甫的“三吏三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柳宗元的《捕蛇者说》等等,也是那时留下的印象。

这些东西引我们进入广袤无垠的文学天地,让我这样的农村学生大长见识;同时也产生出浓厚的兴趣,你会为这样美丽的文字所震慑、所吸引。

我那时即产生出一种偏见或误解:所谓的学问其实就是指语文,而数理化只能叫知识,语文老师看上去也要比其他老师有学问。

同时也激起了我的一种冲动和:将来也要来上这么一篇,选到中学生语文课本里去。

我到现在还记得初一时老师给我们讲《石壕吏》的情景。

那语文老师年纪已经很大了,他讲到“吏呼一何怒!

妇啼一何苦!”的时候就拖着长腔,那小吏呼喊叫嚣得多么凶恶啊!

那老妇哭泣得多么凄惨悲凉啊!

这一呼、一啼、一怒、一苦又是多么的逼真啊,这整首诗其事何长,其言何简啊……听上去特别有感彩,也特别有学究气。

他只给我们上过半学期的课就退休了。

我就觉得语文这门课还就得年纪大些的老师讲起来才值得信任。

若干年后,我至河南参加黄河笔会,在从洛阳去三门峡的路上,就看到了处于两山夹峪之中的石壕村,默诵起“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

老翁逾墙走,老妇出门看。

吏呼一何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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