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心斋的败笔

大明万历四十年,岁在壬子。

京师顺天府,琉璃厂。

这里是全天下文人士子心中的圣地,也是古董商贩云集的销金窟。

九轨长街,车马喧嚣,青石板路被车轮碾出了两道深沟。

街两旁,招牌林立,幌子招展。

卖官窑瓷器的“聚宝斋”,金碧辉煌;卖名人字画的“集雅轩”,墨香四溢。

可在这片繁华的最深处,有一条狭窄的胡同,叫“笔管巷”。

巷子尽头,有一扇不起眼的黑漆木门,门楣上挂着一块斑驳的匾额,上书三个大字:“一心斋”。

一心斋只做一样东西:毛笔。

掌柜的叫沈一指。

这名字怪,人更怪。

他生得干瘦,个子不高,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青布长衫。

最怪的是他的手——左手在一次火灾里废了,蜷缩着像鸡爪;右手也只剩下了大拇指、食指和中指,三根指头像是烧焦的木炭。

可就是这三根指头,做出来的笔,那是贡品。

皇宫里,从皇帝到阁老,用的全是沈一指的笔。

他的笔,笔锋锐利如刀,聚锋如针,写小楷能入发丝,写大字能惊风雨。

沈一指有个死规矩:每天只做一支笔。

不管有多少订单,不管你出多少钱,哪怕你是当朝首辅张居正亲自来订,他一天也只磨一支笔。

多一支也不行。

这年秋天,沈一指接了个惊天大单。

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派来的使者,托马斯·史密斯爵士,带着国书,要定制一百支顶级狼毫笔,作为国礼,献给女王陛下。

这笔钱,足够买下半条琉璃厂,能让沈一指这辈子衣食无忧,还能再开十家分号。

沈一指答应了。

但他还是那个规矩:每天一支。

一百天,对于沈一指来说,不算长。

他依旧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净手,焚香,然后坐在工作台前,开始他一天的劳作。

他的工作台,干净得像手术台。

一把牛角梳,一把月牙刀,一碗骨胶,一碟石灰。

旁边放着一小撮黄鼠狼尾毛,那是他攒了半年的心头肉。

他在择毛。

一根狼毫,要从几千根里挑出来。

去掉杂毛,去掉绒毛,只留最硬、最挺的那一根。

这活,急不得,躁不得,必须一心一意。

他的眼睛贴在笔尖上,像鹰一样,哪怕是一根绒毛掉进去,他都能感觉到。

他的徒弟,叫阿多。

阿多这孩子,二十出头,聪明伶俐,手也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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