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军器监郑浩,福建郑家人。

郑家自太祖朝起,一连出过三任宰执。

这郑浩更不简单,当年赴京赶考,借宿在做宰相的族叔家中,却把族叔的小妾给偷了。

省试之时他名列前茅,可等殿试,天子因其偷族叔小妾一事,将其点到二甲中流,位列他族侄郑粢之下,郑浩一怒之下竟然弃了功名。

待到三年之后再考,位列二甲第三,一时传为美谈。

要知道许多人一辈子都在府试上打转,考得进士已是人。

他摇摇头。

“不认识。”

郑浩将张泰安书判的试卷拿到面前,仔细端详了一会,方道。

“其实拿出几个悬案考考他也不为过。”

见孙台二人不解,郑浩分析道。

“此子学识渊博,你二人再怎么为难,仅凭这一张卷子,王诗中那里就有话说。”

“不如反过来给王诗中做个人情,把这卷子收好,再出两道悬案判题,他若答得上来,流内铨便上表天子,恭贺官家慧眼识珠,喜得人才,方内相见他才干,又岂会纠缠你们?”

“他若答不上来,你们便把此事推上去,就说此人才学惊人,奈何实干不够,却又身负天子特旨,难以抉择,到时自有朝臣讨论,方内相还要为难,让他自己在朝中说话便是。”

孙台二人醍醐灌顶,如蒙大赦,连道。

“妙妙秒,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皇甫晏将早已准备好的两道判题拿出,让书吏拿给张泰安。

考房内,张泰安早已等得有些不耐烦,见书吏又拿来一份考题,赶紧接过。

看完之后,稍稍放下了心。

这次考题就正常了许多,难度明显下降。

判题:官府修筑夯土护堤,原定役夫二百人,三十日可以完工。

动工十日之后,主事官裁撤五十人节省工粮,余下人夫续作,又逢连日阴雨,土.

工劳作效率折损三成。

问:自开工算起,全程一共需要多少日方得竣工?

事后核算,较之原定工期延误几日?

工料钱粮该如何核销定责?

这是道算术题,看起来复杂,实则放到后世,顶多高中水平。

张泰安提笔便写。

判曰:初段二十百人作十日,已耗功二千人日。

余工程本需四十千人日之力。

存夫百五十人,雨日功力十损其三,每日实得功百五之七,计百五功。

四千除以百五,得二十七日有余,通计前后共三十七日完工,较原限迟七日。

主事擅减人夫,不计天时折耗,致工程逾期。

钱粮既已实用,不坐贪赃,以调度失宜申诫记过,营造算功,须预留天时折损之额,预筹应变之策,勿临时轻改役数。

写完一道,张泰安再看最后一道,却是个人命刑案。

判题:一人夜宿独院屋舍,天明身死于室内。

房门自内闩死,窗牖完好无损,屋墙不见攀爬凿破痕迹,尸身颈间留有扼痕,无外伤兵刃之迹。

同住院内仅有一人,当夜无人出入宅院,此人坚称整夜闭门安睡,不曾听闻动静,拒不认罪。

现场不见凶器,亦无目击证人。

问:命案从何勘验推求?

死者自尽,抑为旁人加害?

嫌疑之人当如何鞫审定罪?

这种刑事案件,张泰安不曾经历过,思索地久了些,落笔时也有些犹豫。

判曰:门窗内闭,不可遽断自尽。

当先验尸,辨扼痕指印深浅,皮肉瘀伤之状,自扼与他人施力痕迹自有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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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东京梦华
第五十一章 官匪不分
第五十二章 此子轻佻,不可委以重任
第五十三章 他怎么答的上来?!
第五十四章 奇哉怪也
第五十五章 上中之评
第五十六章 汴梁风月
第五十七章 见面就擦出火花
第五十八章 张泰安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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