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之前与被害人有过节吗?”

贾怀当:“没有。

但对她不给我实事求是出具相关证明有些意见。”

审判长:“实施犯罪后,你逃离现场了吗?”

贾怀当:“逃离了。”

审判长:“你为什么要投案自首。”

贾怀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逃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

审判长:“你知道你是故意杀人吗?”

贾怀当:“知道杀了人,犯了死罪,但不是故意的。”

审判长:“传证人到场。”

李爱美晃着一身肉,走了出来。

审判长:“请证人自我介绍。”

李爱美:“我叫李爱美,江南农学院副主任实验技师,与被害人曾可艾是对门邻居。”

审判长:“李爱美,你原先认识被告人贾怀当吗?”

李爱美:“不认识,但曾经见过。”

审判长:“某年月日,你看到贾怀当伤害曾可艾了吗?”

李爱美:“虽然没有看到,但听到了。”

审判长:“请说一下当时的具体情况。”

李爱美:“那天我正在吃晚饭,忽然听到门外咚咚咚的响声,出于好奇,我打开门,借着灯光,我看到这个人,正在对门挥舞着东西猛砸躺在地上的曾可艾。

我当时吓得浑身发抖赶紧关门。”

审判长:“是你报的案吗?”

李爱美:“是的。”

审判长:“你对你说的话负法律责任吗?”

李爱美:“我负法律责任。”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辩护。”

律师:“审判长,各位法官,犯罪嫌疑人贾怀当,虽然有杀人故意,但其初衷并非想置被害人曾可艾于死地,从其犯罪的节点和阶段来看,一是喝了酒,其意识行为有所失控;二是开始他并不知道受害人站在门后,从而发生冲撞时将其撞倒,根据法医鉴定,造成被害人直接死亡的原因是撞击后后脑碰到地上的哑铃,造成脑干出血死亡,也就是说受害者的直接死因是撞击后脑死亡。

被告人贾怀当的这一鲁莽行为,直接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但过失的成分很大,此时我们只能说是过失犯罪;三是被告人贾怀当之后又对被害人实施了伤害,且作案后有逃跑情节,但第二天主动投案自首。

综上所述,被告人贾怀当在整个实施犯罪过程中有两点请法官注意,一是过失部分,二是自首部分,合议庭在量刑时应加以考虑,也就是从轻量刑。”

律师的一番辩论使场内一片哗然。

反应最为强烈的是钟国仁和曾可英,钟国仁当即举手起立,表示对律师的抗议,未得到允许,他就起立激动地说了起来:“贾怀当早有杀人的主观故意,被害人倒地后已经失去一切反抗,在这种情况下,他还用哑铃痛砸被害人,直砸得血肉模糊粉身碎骨,如此心狠手辣丧心病狂,怎能是过失杀人,明摆着是故意杀人!

喝酒行凶,罪加一等,以酒三分醉,借机报复,只要实施犯罪,就是故意行为。

杀人之后,迫于严打威慑走投无路之下被迫出来,根本算不上投案自首,如果是投案自首,为什么作案之后不马上自首?

贾怀当故意杀人,就该判极刑立即执行,以平民愤申张正义!”

钟国仁一番慷慨陈词后,吴解放曾可英等都振臂高呼,故意杀人,国法难容!

审判长高呼“肃静”,对钟国仁吴解放曾可英提出警告,如再不经允许发言,立即哄出法庭。

全场顿时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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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章节
72 撕心裂肺
73 苦难身世
74 血冲脑门
75 狗苟蝇营
76 铁窗月寒
77 再坠深渊
78 天地呜咽
79 真相渐显
80 求判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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