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对彼国商货所征关税、市税,不得高于本国商户最低税则。
凡涉外通商税目,一体公允,无苛征、无滥取,保障商旅安稳。
第四条
双方皆可于对方境内通商重镇,设立使馆、仓储栈房、商旅公所。
两国朝廷须依本国律法予以核准,予以通行便利、地界安置、治安协助,许其驻官理事,管束本国商旅。
两国人员须遵守驻在地律法、风俗,若有违反,须照会公使后方能依法公平处置。
第五条
丝绸、瓷器、茶叶、棉布、精铁钢材及香料等核心通商货品,双方互免过境关税、关卡杂税,流通无阻,以利万国商贸兴盛、民生富足。
第六条
为破除西班牙海上霸权垄断、打通东西商路。
双方分路用兵、共清海患:大明水师出师昆仑洲好望角以东海域、陆域,尽数拔除西班牙所有据点、港寨;英吉利水师出师昆仑洲好望角以西全境,清剿西人驻军与殖民据点。
两军各行其界、互不越权、互为策应。
第七条
西班牙占据好望角一带疆土,源自其君费利佩二世非法吞并葡萄牙所致,此为非法侵吞。
大明与英吉利对好望角之据点、疆土,依先占先得之规立定管辖。
若日后葡萄牙复国并与西班牙彻底决裂,当将好望角原葡旧地尽数归还,以存列国正义。
第八条
大明对英吉利出师攻取西属新西班牙总督区、秘鲁总督区之举,不予干涉、不持异议。
英吉利攻取之后,须善待属地土著,保全其生存之权,不得肆意屠戮,以合华夏好生之德。
第九条
英吉利王国正式承认:昆仑洲好望角以东所有陆域、海域,尽归大明管辖,为大明势力范围。
第十条
除本约第八条、第九条所划定专属疆界之外,凡诸域无主之地、远海新陆,双方皆依先占先得之例,各自开拓、各自管辖,互不争夺、互不阻挠。
第十一条
大明皇家银行成立之后,专项拨付外邦通商公贷:向英吉利王国出借黄金四千两,折合英吉利金镑两万一千二百。
款项专供英吉利修缮水师、建造战舰、充盈国库、安定民生。
还款期限定为二十年,分期清还。
其中一万一千二百金镑,年息八分(8%),不计复利,逐年计息还本。
第十二条
第十一条所列借款其余一万金镑,年息二十分(20%),不计复利。
若英吉利水师征伐西属殖民地遭遇重大战损、舰毁兵折、国力疲敝,可奏请大明朝廷,全免此笔一万金镑利息,以示天朝怀远之恩。
第十三条
双方皆有守护通商航路之责。
凡本国及盟国商船航行于约定海域,若遇海盗劫掠、他国无端侵攻,另一国须依盟约即刻出兵驰援,清剿海寇、抵御外敌,保全商路通畅。
第十四条
两国开放文教互通:英吉利可遣学者、士子远赴中土研习经史、格物、农工、历法;大明亦可选派学子远赴英吉利,研习泰西算术、造船、火器、航海之术,文教互鉴、彼此增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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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涉外通商税目,一体公允,无苛征、无滥取,保障商旅安稳。
第四条
双方皆可于对方境内通商重镇,设立使馆、仓储栈房、商旅公所。
两国朝廷须依本国律法予以核准,予以通行便利、地界安置、治安协助,许其驻官理事,管束本国商旅。
两国人员须遵守驻在地律法、风俗,若有违反,须照会公使后方能依法公平处置。
第五条
丝绸、瓷器、茶叶、棉布、精铁钢材及香料等核心通商货品,双方互免过境关税、关卡杂税,流通无阻,以利万国商贸兴盛、民生富足。
第六条
为破除西班牙海上霸权垄断、打通东西商路。
双方分路用兵、共清海患:大明水师出师昆仑洲好望角以东海域、陆域,尽数拔除西班牙所有据点、港寨;英吉利水师出师昆仑洲好望角以西全境,清剿西人驻军与殖民据点。
两军各行其界、互不越权、互为策应。
第七条
西班牙占据好望角一带疆土,源自其君费利佩二世非法吞并葡萄牙所致,此为非法侵吞。
大明与英吉利对好望角之据点、疆土,依先占先得之规立定管辖。
若日后葡萄牙复国并与西班牙彻底决裂,当将好望角原葡旧地尽数归还,以存列国正义。
第八条
大明对英吉利出师攻取西属新西班牙总督区、秘鲁总督区之举,不予干涉、不持异议。
英吉利攻取之后,须善待属地土著,保全其生存之权,不得肆意屠戮,以合华夏好生之德。
第九条
英吉利王国正式承认:昆仑洲好望角以东所有陆域、海域,尽归大明管辖,为大明势力范围。
第十条
除本约第八条、第九条所划定专属疆界之外,凡诸域无主之地、远海新陆,双方皆依先占先得之例,各自开拓、各自管辖,互不争夺、互不阻挠。
第十一条
大明皇家银行成立之后,专项拨付外邦通商公贷:向英吉利王国出借黄金四千两,折合英吉利金镑两万一千二百。
款项专供英吉利修缮水师、建造战舰、充盈国库、安定民生。
还款期限定为二十年,分期清还。
其中一万一千二百金镑,年息八分(8%),不计复利,逐年计息还本。
第十二条
第十一条所列借款其余一万金镑,年息二十分(20%),不计复利。
若英吉利水师征伐西属殖民地遭遇重大战损、舰毁兵折、国力疲敝,可奏请大明朝廷,全免此笔一万金镑利息,以示天朝怀远之恩。
第十三条
双方皆有守护通商航路之责。
凡本国及盟国商船航行于约定海域,若遇海盗劫掠、他国无端侵攻,另一国须依盟约即刻出兵驰援,清剿海寇、抵御外敌,保全商路通畅。
第十四条
两国开放文教互通:英吉利可遣学者、士子远赴中土研习经史、格物、农工、历法;大明亦可选派学子远赴英吉利,研习泰西算术、造船、火器、航海之术,文教互鉴、彼此增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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