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里夫教授年事已高,又是一位纯粹的科学家,对于两性关系看得很透。

他关心的只是要亲眼看到不同星球间男女的结合,想证实阿尔法古代传说中天神与阿尔法人结合的故事。

我和巴姆蒂萝的谈话一结束,格里夫教授就给我上了第一课。

题目就是阿尔法的婚姻与家庭习俗。

按照格里夫教授的说法,现今阿尔法人全部是自由恋爱的。

恋爱的男女之间完全平等,从来不与金钱、社会地位发生任何联系;阿尔法的法律还规定,任何人都不准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

因此,绝对不会存在父母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或为了追求金钱与地位而委身于某一异性的情况。

这一点,与我们地球大不相同。

阿尔法的男女,只要他们彼此愿意,就可以结婚,没有人能阻止他们。

对于那些活动圈子窄小、没有能力找到意中人的人,阿尔法国家设立了免费的婚姻中介机构,为他们牵线搭桥。

对于由于自身的某些条件无法找到配偶的,可由国家在相近条件的人群中选择。

在阿尔法,离婚的唯一理由就是双方感情的破裂;只要有一方提出,法律即判决离婚。

主动要求离婚的人,被判在一百天之后,才能复婚或与他人结婚。

离婚者,特别是女性,必须在来过一次月经并经医生检查后,方可再婚,以给这些人充分考虑的时间,让人们慎重从事,并且防止传播一种怪病(关于这种病,我后面还要谈到)。

阿尔法法学家认为男女结合组成家庭是两种因素共同使然,即一个是感情,一个是。

前者使他们和睦相处,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后者使他们生育,并获得性的满足。

对于那些仅有,不能或不愿付出感情的人,他们可以光明正大地到国家指定的性医疗机构,用阿尔法医学专家研制的极具性感的男女机器人,进行性发泄,并使之达到同样的生理感受;同时,在必要的情况下,对之进行心理治疗。

当然,这是需要付费的,而且,也并不能保证治疗效果。

阿尔法人将性当成一种自然的需求,正当的行为,并不将之神秘化,不像我们地球人那样虚伪:在公开的场合表现得对性不屑一顾,而暗地里却大行其道。

由于这种情况,阿尔法不存在为了金钱或地位出卖的丑恶现象。

通奸和婚外恋都被社会认为是极下流的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追究,根据其情节轻重,判处一定的刑罚,并强制进行心理治疗。

阿尔法人不认为那是当事者的私事,而是认为这种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极大,必须严厉处置。

格里夫教授怕我听不懂,免去了许多专业术语,只用极浅显的道理讲述了这个观点。

我觉得他和我们地球上的认识很是不同,不妨在这里作个简单介绍,希望对我们地球人有所启发。

这种观点是: 男女结合本是自然规律,异性之间要吸引,同性之间要排斥。

女子的身体对进入其体内的男子体液,并不会产生排斥反映,和一般生理器官移植或其它方式的侵入完全不同。

这是正常的现象。

而男子的身体对于女性分泌的体液中,也不会产生不良反应,因为这是符合自然规律的。

然而如果一个男子将另一女子的体液带入到这个女性的身体中,就会使该女性的生理指挥中心发生错乱,不知是该接收还是该排斥;同样的,如果一个男子在一个女子的身体中遇到了其他男子的体液,也会使该男子的生理指挥系统发生错乱;同性恋是反自然的,而在不洁的异性性活动中,就必然存在这种反自然的现象。

结果是,人们会得一种怪病,那就是免疫功能的紊乱。

个别男女的胡来,或同性恋,会通过性途径将此病传给他们的丈夫或妻子,又由于遗传的作用,将疾病传播给他们的子女。

这种病的表现是,机体对外来的毒素不能排斥,极易受到病毒的感染而又极难治愈,伤口也不能自然痊愈。

很明显,人体的免疫系统一旦损坏,这人就很难有救了,为苟延生命就要花费极大的人力物力。

因此,阿尔法人认为,这种情况对社会危害极大,属于重罪,应予严厉惩处,就不足为怪了。

又因为阿尔法社会已充分保证了婚姻的自由,所以就不该乱来。

当事者必须在狱中接受强制性的心理治疗,自是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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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附近章节
第三十章:重获自由
第三十一章:自由生活
第三十二章:格里夫教授
第三十三章:讨论计划
第三十四章:阿尔法的习俗
第三十五章:阿尔法的几项法律
第三十六章:重建特利芒地
第三十七章:阿尔法人的文娱体育
第三十八章:塔曼齐拉果和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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