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奉圣旨,臣等再议,得洪武中有犯党逆并黔剌,而为建文所举用者,俱罢职发原配。
所有不曾犯罪,而为奸臣齐、黄等荐举任用者,俱发为民。”4此外还举荐山东抚民主簿周观政为江西按察佥事,前海盐典史国用为山东按察佥事5。
由此可知,李景隆不仅利用自己的地位来影响人事安排,还干预外藩事宜,并对国家的方针政策提出自己的意见,与新政权之间似乎已经形成了正常互动关系。
笔者认为出现这种局面,与李景隆的特殊身份有关。
李景隆既是开国功臣家族重要成员,又是明太祖的皇亲,早在洪武晚期就已经承担重任,可以说直接代表了明太祖的权威。
得到李景隆的支持无疑对于新政权的合法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最能体现这种合法性的行为,莫过于让李景隆任重修《明太祖实录》的监修。
明朝历代实录的监修官都是勋戚,负责政治把关,但从总体上看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6。
而重修《明太祖实录》乃是巩固新政权合法性的重要举措,而让李景隆担当此任无疑是个不错的选择。
不过,对于新政权的合法性而言,李景隆的存在也是一把双刃剑:明成祖即位后“朝廷有大事,景隆犹以班首主议,诸功臣咸不平。”7根据语境,这里的“诸功臣”指的应该是靖难功臣集团。
他们的不满,固然有嫉妒的原因,但也从侧面反映出一个问题:李景隆毕竟曾经是建文朝的重臣,如果肯定了他在新政权中的地位,又该如何评价靖难之役本身?
换言之,只要李景隆在朝,建文朝就会阴影不散,这对于新政权的合法性将是个巨大的威胁。
因此,明成祖与李景隆之间的和谐关系不可能持续下去。
果然,在局势初步稳定之后,李景隆的命运急转直下:先是刑部尚书郑赐等劾奏其“包藏祸心,不守臣节,隐匿亡命”8;后是左军都督府掌府事、太子太傅、成国公朱能,吏部尚书兼詹事府蹇义及文武百官劾奏李景隆及其弟“增枝阴养逋逃蒋阿演辈,谋为不轨”9;再有六科都给事中张信等劾奏其“心怀怨望,密造奸谋,招纳逋逃,图为不轨”。
在第三次弹劾之后,明成祖遂敕景隆曰:“自古勋戚始终保全,必君臣两得其道。
尔朕姑之孙,少相亲爱,共享富贵,实同此心。
比者不烦以政,盖欲遂尔。
尔不体此,心怀怏怏,交构不靖,潜谋日彰。
朕念至亲,略而不究。
尔乃恃恩益恣,招诱无赖,藏匿逋逃。
人发其奸,证验显著,尚伪言强辩,不知惭惧,论情据法,岂可宽贷?
重念姑氏之亲,但去勋号,绝朝请,其以曹国公爵归第,以奉曹国长公
主之祀,宜杜门省愆,易虑为善,庶称朕保全之意。”
短短三天内,李景隆居然遭到如此多人的弹劾,罪名如此之大,并最终遭到如此严厉地惩罚,笔者认为应该是明成祖有意的安排。
而这道敕书有两点值得注意之处:首先,其中提到“比者不烦以政,盖欲遂尔”,很可能是明成祖为自己冷落李景隆进行的狡辩。
根据《明实录》的记载,此时距离上一次李景隆参与政务的时间,已经间隔了一年零一个月。
明成祖这句话可以说是欲盖弥彰,反而证明这次他对李景隆的打击是蓄谋已久的。
其次,其中多次提到李景隆“姑氏之亲”的身份,最终还让他“奉曹国长公主之祀”,这无疑是在强调明太祖的权威。
而在李景隆之母毕氏于永乐七年(1409年)去世之后,明成祖仍然派人祭祀并处理丧葬事务。
笔者认为这是由于毕氏是开国功臣李文忠的妻子,她与曹国长公主一样都是明太祖的代表,明成祖当然不能错过这样一个强化合法性的机会。
不过李景隆带给新政权合法性的影响也不是能够轻易消除的,对此明成祖也丝毫不敢懈怠:“命重修《太祖高皇帝实录》。
上即位之初,命曹国公李景隆等监修。
而景隆等心术不正,又成于急促,未极精详……至是命太子少师姚广孝、户部尚书夏原吉为监修官。”此番重修《明太祖实录》固然有进一步篡改历史真相的目的。
而此处记载对李景隆特加贬斥,这次监修又是靖难功臣代表人物姚广孝。
因此笔者认为,另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抵消掉李景隆的影响力,大力提升靖难功臣集团的地位,从而维护新政权的合法性。
就这样,在明成祖建立新政权合法性的过程中,李景隆的命运起起伏伏,最终被扔进了历史的角落,曹国公家族也陷入了中衰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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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不曾犯罪,而为奸臣齐、黄等荐举任用者,俱发为民。”4此外还举荐山东抚民主簿周观政为江西按察佥事,前海盐典史国用为山东按察佥事5。
由此可知,李景隆不仅利用自己的地位来影响人事安排,还干预外藩事宜,并对国家的方针政策提出自己的意见,与新政权之间似乎已经形成了正常互动关系。
笔者认为出现这种局面,与李景隆的特殊身份有关。
李景隆既是开国功臣家族重要成员,又是明太祖的皇亲,早在洪武晚期就已经承担重任,可以说直接代表了明太祖的权威。
得到李景隆的支持无疑对于新政权的合法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最能体现这种合法性的行为,莫过于让李景隆任重修《明太祖实录》的监修。
明朝历代实录的监修官都是勋戚,负责政治把关,但从总体上看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6。
而重修《明太祖实录》乃是巩固新政权合法性的重要举措,而让李景隆担当此任无疑是个不错的选择。
不过,对于新政权的合法性而言,李景隆的存在也是一把双刃剑:明成祖即位后“朝廷有大事,景隆犹以班首主议,诸功臣咸不平。”7根据语境,这里的“诸功臣”指的应该是靖难功臣集团。
他们的不满,固然有嫉妒的原因,但也从侧面反映出一个问题:李景隆毕竟曾经是建文朝的重臣,如果肯定了他在新政权中的地位,又该如何评价靖难之役本身?
换言之,只要李景隆在朝,建文朝就会阴影不散,这对于新政权的合法性将是个巨大的威胁。
因此,明成祖与李景隆之间的和谐关系不可能持续下去。
果然,在局势初步稳定之后,李景隆的命运急转直下:先是刑部尚书郑赐等劾奏其“包藏祸心,不守臣节,隐匿亡命”8;后是左军都督府掌府事、太子太傅、成国公朱能,吏部尚书兼詹事府蹇义及文武百官劾奏李景隆及其弟“增枝阴养逋逃蒋阿演辈,谋为不轨”9;再有六科都给事中张信等劾奏其“心怀怨望,密造奸谋,招纳逋逃,图为不轨”。
在第三次弹劾之后,明成祖遂敕景隆曰:“自古勋戚始终保全,必君臣两得其道。
尔朕姑之孙,少相亲爱,共享富贵,实同此心。
比者不烦以政,盖欲遂尔。
尔不体此,心怀怏怏,交构不靖,潜谋日彰。
朕念至亲,略而不究。
尔乃恃恩益恣,招诱无赖,藏匿逋逃。
人发其奸,证验显著,尚伪言强辩,不知惭惧,论情据法,岂可宽贷?
重念姑氏之亲,但去勋号,绝朝请,其以曹国公爵归第,以奉曹国长公
主之祀,宜杜门省愆,易虑为善,庶称朕保全之意。”
短短三天内,李景隆居然遭到如此多人的弹劾,罪名如此之大,并最终遭到如此严厉地惩罚,笔者认为应该是明成祖有意的安排。
而这道敕书有两点值得注意之处:首先,其中提到“比者不烦以政,盖欲遂尔”,很可能是明成祖为自己冷落李景隆进行的狡辩。
根据《明实录》的记载,此时距离上一次李景隆参与政务的时间,已经间隔了一年零一个月。
明成祖这句话可以说是欲盖弥彰,反而证明这次他对李景隆的打击是蓄谋已久的。
其次,其中多次提到李景隆“姑氏之亲”的身份,最终还让他“奉曹国长公主之祀”,这无疑是在强调明太祖的权威。
而在李景隆之母毕氏于永乐七年(1409年)去世之后,明成祖仍然派人祭祀并处理丧葬事务。
笔者认为这是由于毕氏是开国功臣李文忠的妻子,她与曹国长公主一样都是明太祖的代表,明成祖当然不能错过这样一个强化合法性的机会。
不过李景隆带给新政权合法性的影响也不是能够轻易消除的,对此明成祖也丝毫不敢懈怠:“命重修《太祖高皇帝实录》。
上即位之初,命曹国公李景隆等监修。
而景隆等心术不正,又成于急促,未极精详……至是命太子少师姚广孝、户部尚书夏原吉为监修官。”此番重修《明太祖实录》固然有进一步篡改历史真相的目的。
而此处记载对李景隆特加贬斥,这次监修又是靖难功臣代表人物姚广孝。
因此笔者认为,另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抵消掉李景隆的影响力,大力提升靖难功臣集团的地位,从而维护新政权的合法性。
就这样,在明成祖建立新政权合法性的过程中,李景隆的命运起起伏伏,最终被扔进了历史的角落,曹国公家族也陷入了中衰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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