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说再次发稿:

某日,我的车停在路边,忽然被人偷走。

后来我又在另外一条街看到了我的车,于是报警,抓住了小偷,小偷辩称:我是看到你的车停在路边,害怕别人把它偷跑了,所以便帮你开走,什么时候你找到我了,什么时候我再还给你,所以,这这不叫偷,是在帮你,是在做好事儿

请问,他是不是小偷

一辆车还好理解,那么一项名誉呢是不是也可以如此理解

本人调查了一番,发现那位in的冒名顶替者,原本只是个不入流的模仿秀演员,混迹于某二线城市的酒吧中,一场演出三百五百,出息一场商演,也不过八百块就顶天了。

可他宣称自己就是in之后,短短一天时间,身价暴增。

仅仅今天上午应某娱乐网站的视频采访,就收了二十万出场费

这是他原本均价的400倍谁还敢说,区区一个虚名,并不值钱

那么,我想请问,这样的人是不是应该和小偷一样接受惩处是否应该对他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我建议,林易先生应该把他告上法庭,提起诉讼和赔偿

易说当然就是林易发的,虽然目前易说的粉丝才几十万,影响力不算太大,不过奈何林易还雇了水军啊

晚上八点,易说更新,九点,水军入场,开始到处转发易说的内容,十一点,几乎所有网站、论坛,都出现了这篇檄文,甚至不论是网站编辑置顶,还是水军人工置顶,这篇檄文全都置顶了

一时间,原本田林的道歉声明,多少还帮他挽回的那点声望,瞬间跌落谷底,就连收获的一小部分粉丝,纷纷转路人,甚至直接转黑,开始到处痛骂狠骂

你个傻笔,竟然把我们大家全都当傻笔

明明不是你,你冒名顶替就不说了,竟然还敢编那么一通话,当我们全都是白痴啊

看看人家林易,明明是人家,都不屑于跟你争,不然还不得被你活活气死啊

这笔不死,毫无天理

网友们纷纷咒骂,只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田林刚刚收获的几十万博客粉丝,却是不减反增,却是为了留言骂他。

说不得半夜时分,在收获了几万条骂人留言后,田林关闭了评论功能。

这就完了当然不是

次日上午,天易文化官方博客代表林易再次发布声明,表示林易暂时还没开个人博客,所以借用天易文化的博客发布消息,就在刚刚,林易已经在律师的陪同下,在中州市法院,将田林告上法庭,告他冒名顶替自己应得的荣誉,以及侵害由此可能延伸出来的利益,所以要求田林彻底终止所有侵权行为,并赔偿林易由此带来的相关损失一千万元。

一千万想钱想疯了吧

但林易却公布了一份索赔明细,包括耽误的商演费用,未来身价增长估算的损失,以及名誉损失费,精神损失费,乃至因为这件事情,林易特意加拍了暴走和万万的情节,拍摄成本、播出成本,乃至对观众造成的印象损失等等,全部加一块儿,只索赔一千万都是少的

中州法院对起诉书进行审核后,还同意了林易的起诉

一时间网络又沸腾了。

先不提田林该不该被起诉,索赔他一千万是不是太多,只说林易公开起诉田林,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林易公开承认,他就是in啊

原本一切都是猜测,林易根本就没有正面回应过这件事情,但此刻他终于站出来了,承认自己就是被j在演唱会上公开感谢的神秘的东方in,一时间所有人都炸锅了。

网友们纷纷留言,支持林易,为林易叫好。

林易没开个人博客,那就纷纷跑去天易文化的博客留言,一时间天易文化博客的粉丝数量又暴增三成

网友们的兴奋,还不算太严重,最兴奋,却要算国内那些演艺公司的老总们

国内竟然有人和j有私交这还了得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大家有机会直接和j联系上,意味着可以邀请他来国内开演唱会的想法,很可能可以实现了啊

其实早在九十年代,国内就有演艺公司邀请j来京城开演唱会,当时j甚至公开宣布了要来京城。

甚至,演艺公司想相关部门的申请都初步获得批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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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七章 名誉之战
第一三八章 《暴走》开始“暴走”
第一三九章 真假李逵
第一百四十章 事实胜于雄辩
第一四一章 公开身份
第一四三章 不卑不亢不求人
第一四四章 创造记录的演唱会
第一四五章 《小鸟》上线了
第一四六章 日入数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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