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东城(1/2)
东城。
这座临海的城市,入夜后的风里总是带着一股咸湿的腥气,
霓虹灯闪烁得比京城更加狂放,大街小巷里充斥着市井的嘈杂与不安。
这里离国境线太近,每一寸空气都透着股亡命徒的躁动。
其实,比陆北野更早出发的是钟兴邦。
早在陈沁儿动身去港城的第二天,钟兴邦便带上了简单的行囊,秘密南下潜入了东城。
此时的他,早已脱下了那身标志性的正装。
他梳着油亮的大背头,身上套着一件剪裁有些夸张的深蓝色港式西装,腋下夹着个鳄鱼皮纹的公文包,嘴里叼着半根没点燃的香烟。
眼神里那股子锐气被他生生压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被社会浸泡过后的圆滑与狠辣。
俨然一个南下倒卖货物的北方倒爷。
“钟哥,这烟儿,真呛嗓子。”
跟在钟兴邦身后的李成德压低了声音,他穿着件松垮的短袖花衬衫,手里拎着沉重的箱子,眼神却像鹰一样掠过四周,
“咱们瞒着老爷子偷摸来打东城,要是被他老人家知道了,回去真得脱层皮了。”
钟兴邦冷哼一声,脚下的皮鞋踩在湿漉漉的青石板路上,发出一阵沉闷的声响。
“脱皮总比丢了命强。”钟兴邦声音压得很低,却透着股决然,
“黎光宗这老狐狸敢在京城掀起那么大的风浪,背后没大树撑着,他敢吗?”
李成德心里一颤,低声应道:“您是怀疑,老爷子他……”
“我爸跟黎光宗肯定是有关系的,我必须知道他们到底是有什么关系。”
钟兴邦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灯火辉煌的夜场,目光幽暗,
“只有抓到黎光宗,拿到他手里那份名单,我才能彻底爸钟家摘干净。
不然,我拿什么去把沁儿赢回来?”
他自动请缨来到这儿,名义上是为家族探路,实则是要把钟家那棵烂了根的大树给扶正了,更是为了给自己找一条活路。
“钟老弟,都来东城这么久了,怎么还这么见外?
来就来嘛。
还带什么礼。”
昏暗的包厢里,烟雾缭绕。
一个理着寸头、脖子上挂着手指粗金链子的男人吐出一口浓烟。
此人眼神阴鸷,右边眉骨处有一道狰狞的刀疤,手里正玩弄着一块亮闪闪的翡翠观音牌。
这人便是东城的地头蛇,绰号“大飞哥”。
“大飞哥,我钟某人向来讲究一个‘义’字,在东城都呆了小半个月了,不是大飞哥罩着我,我钟伟可能有今天。”
钟兴邦操着一口带点北方口音的蹩脚粤语,神色自若地靠在真皮沙发背上。
他顺手从公文包里甩出一叠厚厚的钞票,整齐地码在桌上,手指轻点桌面:
“我这货是从北边尖端渠道拿的,只要进了东城的市场,保准您赚得盆满钵满。
不过,我初来乍到,还得靠大飞哥这尊真神保驾护航。”
他在东城潜伏了十来天,凭着这批“玉石”的幌子和大把撒出去的真金白银,成功勾搭上了大飞哥。
情报显示,黎光宗在东城唯一的走私撤退渠道,就握在这个大飞哥手里。
大飞哥盯着那叠钞票看了半晌,忽然放声大笑,震得酒杯里的液体一阵晃动。
他大手一挥,重重地拍了拍钟兴邦的肩膀:
“好!
我就喜欢你这种痛快人!
讲义气,有财路!
以后在东城,有我一口肉吃,就有你一口汤喝!”
大飞哥对钟兴邦那是打心眼里喜欢。
这“钟老板”不仅出手大方,办事更是滴水不漏。
前两天那场街头火拼,钟兴邦硬是眉头都没皱一下,替大飞哥挡了一记闷棍,这一记,直接砸开了大飞哥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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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临海的城市,入夜后的风里总是带着一股咸湿的腥气,
霓虹灯闪烁得比京城更加狂放,大街小巷里充斥着市井的嘈杂与不安。
这里离国境线太近,每一寸空气都透着股亡命徒的躁动。
其实,比陆北野更早出发的是钟兴邦。
早在陈沁儿动身去港城的第二天,钟兴邦便带上了简单的行囊,秘密南下潜入了东城。
此时的他,早已脱下了那身标志性的正装。
他梳着油亮的大背头,身上套着一件剪裁有些夸张的深蓝色港式西装,腋下夹着个鳄鱼皮纹的公文包,嘴里叼着半根没点燃的香烟。
眼神里那股子锐气被他生生压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被社会浸泡过后的圆滑与狠辣。
俨然一个南下倒卖货物的北方倒爷。
“钟哥,这烟儿,真呛嗓子。”
跟在钟兴邦身后的李成德压低了声音,他穿着件松垮的短袖花衬衫,手里拎着沉重的箱子,眼神却像鹰一样掠过四周,
“咱们瞒着老爷子偷摸来打东城,要是被他老人家知道了,回去真得脱层皮了。”
钟兴邦冷哼一声,脚下的皮鞋踩在湿漉漉的青石板路上,发出一阵沉闷的声响。
“脱皮总比丢了命强。”钟兴邦声音压得很低,却透着股决然,
“黎光宗这老狐狸敢在京城掀起那么大的风浪,背后没大树撑着,他敢吗?”
李成德心里一颤,低声应道:“您是怀疑,老爷子他……”
“我爸跟黎光宗肯定是有关系的,我必须知道他们到底是有什么关系。”
钟兴邦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灯火辉煌的夜场,目光幽暗,
“只有抓到黎光宗,拿到他手里那份名单,我才能彻底爸钟家摘干净。
不然,我拿什么去把沁儿赢回来?”
他自动请缨来到这儿,名义上是为家族探路,实则是要把钟家那棵烂了根的大树给扶正了,更是为了给自己找一条活路。
“钟老弟,都来东城这么久了,怎么还这么见外?
来就来嘛。
还带什么礼。”
昏暗的包厢里,烟雾缭绕。
一个理着寸头、脖子上挂着手指粗金链子的男人吐出一口浓烟。
此人眼神阴鸷,右边眉骨处有一道狰狞的刀疤,手里正玩弄着一块亮闪闪的翡翠观音牌。
这人便是东城的地头蛇,绰号“大飞哥”。
“大飞哥,我钟某人向来讲究一个‘义’字,在东城都呆了小半个月了,不是大飞哥罩着我,我钟伟可能有今天。”
钟兴邦操着一口带点北方口音的蹩脚粤语,神色自若地靠在真皮沙发背上。
他顺手从公文包里甩出一叠厚厚的钞票,整齐地码在桌上,手指轻点桌面:
“我这货是从北边尖端渠道拿的,只要进了东城的市场,保准您赚得盆满钵满。
不过,我初来乍到,还得靠大飞哥这尊真神保驾护航。”
他在东城潜伏了十来天,凭着这批“玉石”的幌子和大把撒出去的真金白银,成功勾搭上了大飞哥。
情报显示,黎光宗在东城唯一的走私撤退渠道,就握在这个大飞哥手里。
大飞哥盯着那叠钞票看了半晌,忽然放声大笑,震得酒杯里的液体一阵晃动。
他大手一挥,重重地拍了拍钟兴邦的肩膀:
“好!
我就喜欢你这种痛快人!
讲义气,有财路!
以后在东城,有我一口肉吃,就有你一口汤喝!”
大飞哥对钟兴邦那是打心眼里喜欢。
这“钟老板”不仅出手大方,办事更是滴水不漏。
前两天那场街头火拼,钟兴邦硬是眉头都没皱一下,替大飞哥挡了一记闷棍,这一记,直接砸开了大飞哥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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