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要让被害者不透露出任何的凶手信息。”
“然后再来看看凶器的问题,刺伤被害人的凶器并没被找到。
不把凶器留在现场,这也是凶手考虑过后的选择。
若是发现了凶器,必然会被警察拿去做鉴定,是否和被害人身上的伤口吻合,刺伤被害人的痕迹残留都会精密仪器检测出来。
这是我猜想的理由。
为何怕凶器被拿去检测呢?
假设凶器时凶手常使用的刀具之类,上面有着自己平时生活工作留下来的痕迹,要是被检测出是那个场所经常使用的工具,就很容易锁定了凡人的大致范围。
不如拿一把全新的不就行了吗,所以这样看来即使是一把全新的刀具之类的凶器也不能留在现场。”
“综合以上两个疑问点,还有需要有人做替罪羊,结合来看,我有了个具体的猜想,请听我说。”对于我的这个猜想不知道白奕听了会怎样,但是有关于这个猜想我前前后后都思考了许久,发现具有合理性以及符合案发现场的特点。
“首先。
我们确定了被害人独自一人进入空无一人的电梯内,这座电梯是商场内一座有着特殊设置过的电梯,只能停靠在一楼或者五楼,中间的层数已改不能上升,停下。
被害人进入之后按了一楼按钮,门关上后,电梯一直下降到了一楼。
等被害人再次走出电梯时却是一副被人捅了数刀,奄奄一息的模样,然后我们就将人送到了商场的仓库,在那里由一路随同的商场工作人员进行了简单的包扎,随后赶来的医务人员将人送到了医院,然后警方封锁了现场。”
白奕缓缓点了点头,对我复述的经过没有任何异议。
“根据你所看到的,除了被害人无其他人在电梯内,我仔细回想了一下确实如此,只是当时我注意力全在被害人身上,没有多看几眼电梯内,将人抱出去后,有商场工作人员注意到我们了,由他带路去了商场的一间放有急救用品的仓库。”
“有了你的证词我们选择相信的话那就有了凶手神秘消失的怪异现象,这恐怕不符合常识,大部分人会认为你是故意在说谎,在电梯内是还存在另一个人,就是那人犯下了罪行。
你却谎称没人,在我们走后那人从电梯内走了出来,进入了人群逃走了。”
“但是以此来看凶器消失的问题就有了矛盾点,故意将凶器留在现场嫁祸其他在场人是一种情理之中的举动,但是要我们拿着凶器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人眼前是不可能的,使用过后丢弃在现场的话,由于我们中无人接触过凶器,不会在上面留下任何指纹。
没有我们使用过的痕迹,而且凶器会拿去和被害人遗体上的伤口痕迹作比对,任何不符合法医鉴定的痕迹,组织反应,警方知道了就会怀疑这把凶器究竟是不是真的。
凶手冒不起这个险,就将凶器带走了。”
“这个推断蛮合理”,白奕说道,“我当时的确没看到任何人,凶手知道即使我做出这样的证词是会被怀疑的,将凶器留在现场更能加剧我们的嫌疑,但是如果警察没能从上面检查出我们的使用痕迹,就会怀疑是不是有人故意将嫌疑人的目标转移到我们头上。”
“而从监控来看,五楼此后再也没人坐电梯去过。
那么根据你的证词,可以得出在电梯内是无法藏身的,也就是说,凶手根本就没有进去过电梯内,他刺伤受害人的场所不在电梯内,而是在其他隐秘的小角落。”
“等等你的意思是``````”
“没错这是一个内出血密室,那是```````”
“我知道这个,但是你说的这种密室是指被害人在其他地方受到了致命伤但是没有立即死亡,而是逃离了现场,到了一个其他房间内,将房间锁好,在里面死亡了的密室。
但是这种情况在这个事件中看不出来迹象的啊,首先由于是夏天,人都穿的很单薄,穿的还是白色衬衫,身上有这么多的致命伤口,监控早就看出来。
而且被害人走进电梯时神色正常,丝毫没有受伤的迹象”
“的确如此,那人没有一丁点受伤的痕迹,健健康康的走入电梯,如果我要说这是另一个完好的人,但是不是受害者本人呢?”
“你说什么!”她提高了分贝,对我发出了听到天方夜谭后觉得不可思议的声音。
“听起来很荒诞是吧,但是结合我前面所说的,要让我们见到人之后必须是选择救助受害人,那种情况下我们见到的情况得是被害人还有一口气,需要帮助。
否则直接让让人横死再电梯内,若是我们因为害怕不管不顾像没事人一样走了,那样的情景也不是没有可能出现。
还有,受害人倒在我们面前时还碰到了我们两人,一部分血迹沾染到了我的衣服上,我要是这样逃到了外面去,一定引人注目。
这样就更增加了我的嫌疑” “我知道了,但是你说那个被害人不是本人是什么意思?”
“我的判断是反推结果而出来的。
我们头上的嫌疑是因为现场无第四人出现,只有可能是我们中的三人做出了某种举动才导致的受害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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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再来看看凶器的问题,刺伤被害人的凶器并没被找到。
不把凶器留在现场,这也是凶手考虑过后的选择。
若是发现了凶器,必然会被警察拿去做鉴定,是否和被害人身上的伤口吻合,刺伤被害人的痕迹残留都会精密仪器检测出来。
这是我猜想的理由。
为何怕凶器被拿去检测呢?
假设凶器时凶手常使用的刀具之类,上面有着自己平时生活工作留下来的痕迹,要是被检测出是那个场所经常使用的工具,就很容易锁定了凡人的大致范围。
不如拿一把全新的不就行了吗,所以这样看来即使是一把全新的刀具之类的凶器也不能留在现场。”
“综合以上两个疑问点,还有需要有人做替罪羊,结合来看,我有了个具体的猜想,请听我说。”对于我的这个猜想不知道白奕听了会怎样,但是有关于这个猜想我前前后后都思考了许久,发现具有合理性以及符合案发现场的特点。
“首先。
我们确定了被害人独自一人进入空无一人的电梯内,这座电梯是商场内一座有着特殊设置过的电梯,只能停靠在一楼或者五楼,中间的层数已改不能上升,停下。
被害人进入之后按了一楼按钮,门关上后,电梯一直下降到了一楼。
等被害人再次走出电梯时却是一副被人捅了数刀,奄奄一息的模样,然后我们就将人送到了商场的仓库,在那里由一路随同的商场工作人员进行了简单的包扎,随后赶来的医务人员将人送到了医院,然后警方封锁了现场。”
白奕缓缓点了点头,对我复述的经过没有任何异议。
“根据你所看到的,除了被害人无其他人在电梯内,我仔细回想了一下确实如此,只是当时我注意力全在被害人身上,没有多看几眼电梯内,将人抱出去后,有商场工作人员注意到我们了,由他带路去了商场的一间放有急救用品的仓库。”
“有了你的证词我们选择相信的话那就有了凶手神秘消失的怪异现象,这恐怕不符合常识,大部分人会认为你是故意在说谎,在电梯内是还存在另一个人,就是那人犯下了罪行。
你却谎称没人,在我们走后那人从电梯内走了出来,进入了人群逃走了。”
“但是以此来看凶器消失的问题就有了矛盾点,故意将凶器留在现场嫁祸其他在场人是一种情理之中的举动,但是要我们拿着凶器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人眼前是不可能的,使用过后丢弃在现场的话,由于我们中无人接触过凶器,不会在上面留下任何指纹。
没有我们使用过的痕迹,而且凶器会拿去和被害人遗体上的伤口痕迹作比对,任何不符合法医鉴定的痕迹,组织反应,警方知道了就会怀疑这把凶器究竟是不是真的。
凶手冒不起这个险,就将凶器带走了。”
“这个推断蛮合理”,白奕说道,“我当时的确没看到任何人,凶手知道即使我做出这样的证词是会被怀疑的,将凶器留在现场更能加剧我们的嫌疑,但是如果警察没能从上面检查出我们的使用痕迹,就会怀疑是不是有人故意将嫌疑人的目标转移到我们头上。”
“而从监控来看,五楼此后再也没人坐电梯去过。
那么根据你的证词,可以得出在电梯内是无法藏身的,也就是说,凶手根本就没有进去过电梯内,他刺伤受害人的场所不在电梯内,而是在其他隐秘的小角落。”
“等等你的意思是``````”
“没错这是一个内出血密室,那是```````”
“我知道这个,但是你说的这种密室是指被害人在其他地方受到了致命伤但是没有立即死亡,而是逃离了现场,到了一个其他房间内,将房间锁好,在里面死亡了的密室。
但是这种情况在这个事件中看不出来迹象的啊,首先由于是夏天,人都穿的很单薄,穿的还是白色衬衫,身上有这么多的致命伤口,监控早就看出来。
而且被害人走进电梯时神色正常,丝毫没有受伤的迹象”
“的确如此,那人没有一丁点受伤的痕迹,健健康康的走入电梯,如果我要说这是另一个完好的人,但是不是受害者本人呢?”
“你说什么!”她提高了分贝,对我发出了听到天方夜谭后觉得不可思议的声音。
“听起来很荒诞是吧,但是结合我前面所说的,要让我们见到人之后必须是选择救助受害人,那种情况下我们见到的情况得是被害人还有一口气,需要帮助。
否则直接让让人横死再电梯内,若是我们因为害怕不管不顾像没事人一样走了,那样的情景也不是没有可能出现。
还有,受害人倒在我们面前时还碰到了我们两人,一部分血迹沾染到了我的衣服上,我要是这样逃到了外面去,一定引人注目。
这样就更增加了我的嫌疑” “我知道了,但是你说那个被害人不是本人是什么意思?”
“我的判断是反推结果而出来的。
我们头上的嫌疑是因为现场无第四人出现,只有可能是我们中的三人做出了某种举动才导致的受害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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