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位在宰相之上,专以处高德老臣,以示宠幸,五日或两日一朝,非朝日不至都堂(政事堂)。
但这一官职只是一种最高荣誉职位,并没有多少“军国重事”可管。
南宋时,情况有些变化,宁宗开禧元年(公元1205年),韩侂胄任平章军国重事,“所预者广”,“所任者专”,独擅朝政。
理宗时,权奸贾似道也升任“太师,平章军国重事”,窃位日久,恩宠日隆,位在丞相之上。
于是,“平章军国重事”便独揽军、政大权,出现了军政合一的定制,而宰相则屈居于副职的地位。
三省六部制中,门下省:又称“左省”。
其长官名义上是门下侍中,但很少委任过,实际上有名无职。
副长官是门下侍郎,另外又委派一名给事中任“判门下省事”真正掌管本省的职权。
其属官有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司谏、左正言以及给事中等。
门下省的职权是主管皇帝宝玺、大朝会设位版、赞拜、拜表、宣黄、外官和流外官考课、年满斋郎转补以及各司附奏署名等事。
神宗改革官制时,重新恢复三省的实际地位和职权,门下省专司审议,但自门下侍郎成为尚书左仆射(宰相)的兼.
职或副宰相的专职后,便不再和门下省本身的职事相关了。
中书省:又称“右省”。
其长官名为中书令,实际上也有名无职。
副长官为中书侍郎。
又另委派一名中书舍人任“判中书省事”,真正掌管本省职权。
其属官有右散骑常侍,中书舍人、右谏议大夫、起居舍人、右司谏、右正言等。
中书省的职权是主管郊祀、皇帝册文、州县官考课、斋郎等年满复奏、文官改赐章服、僧道给赐紫衣师号、举人出身及寺观名额等事。
神宗改革官制后,中书省则专司取旨出令。
但自中书侍郎成为尚书右仆射(宰相)的兼.
职或副宰相的专职后,便不再和中书省本身的职事相关了。
门下和中书两省的左、右散骑常侍,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左、右正言,通称“两省官”。
门下省的起居郎和中书省的中书舍人称“小两省官”。
。
散骑常侍、给事中、谏议大夫等称“大两省官”。
北宋前期,大两省官员虽名为谏官,但除非皇帝特旨供职,并不得谏诤。
尚书省:又称“都省”。
其长官名义上是尚书令,还有左右仆射、左右丞等,但尚书令从不委任。
实际上另外委派诸司三品以上者或学士一员任“权判尚书都省事”。
尚书省的职权是总辖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和司封、司勋、考功、度支等二十四司,并主管议定官员谥号、祠祭、受誓戒、在京文武官封赠、注甲发付选人、二十四司人吏迁补等事。
尚书省所辖六部二十四司,分属左司和右司,左司掌管吏部(下辖司封、司勋、考功)、户部(下辖度支、金部、仓部)、礼部(下辖祠部、主客、膳部);右司掌管兵部(下辖职方、驾部、库部)、邢部(下辖都官、比部、司门)、工部(下辖屯田、虞部、水部)。
左、右司各设郎中1人,员外郎1人。
宋太祖时,设立流内铨(简称铨司)、委派“权判流内铨事”2员,专管考试选人、判决案例和拟定差遣等事。
还设立三班院,委派“知三班院事”或“勾当三班院”,员数不定,负责对东西头供奉官等武臣的考课和拟定差遣等事。
太宗时,设立磨勘京朝官院和磨勘幕职州县官院,总称磨勘院,负责对京朝官和选人进行考核。
随后,改磨勘京朝官院为“审官院”、磨勘幕职州县官院为“考课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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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一官职只是一种最高荣誉职位,并没有多少“军国重事”可管。
南宋时,情况有些变化,宁宗开禧元年(公元1205年),韩侂胄任平章军国重事,“所预者广”,“所任者专”,独擅朝政。
理宗时,权奸贾似道也升任“太师,平章军国重事”,窃位日久,恩宠日隆,位在丞相之上。
于是,“平章军国重事”便独揽军、政大权,出现了军政合一的定制,而宰相则屈居于副职的地位。
三省六部制中,门下省:又称“左省”。
其长官名义上是门下侍中,但很少委任过,实际上有名无职。
副长官是门下侍郎,另外又委派一名给事中任“判门下省事”真正掌管本省的职权。
其属官有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司谏、左正言以及给事中等。
门下省的职权是主管皇帝宝玺、大朝会设位版、赞拜、拜表、宣黄、外官和流外官考课、年满斋郎转补以及各司附奏署名等事。
神宗改革官制时,重新恢复三省的实际地位和职权,门下省专司审议,但自门下侍郎成为尚书左仆射(宰相)的兼.
职或副宰相的专职后,便不再和门下省本身的职事相关了。
中书省:又称“右省”。
其长官名为中书令,实际上也有名无职。
副长官为中书侍郎。
又另委派一名中书舍人任“判中书省事”,真正掌管本省职权。
其属官有右散骑常侍,中书舍人、右谏议大夫、起居舍人、右司谏、右正言等。
中书省的职权是主管郊祀、皇帝册文、州县官考课、斋郎等年满复奏、文官改赐章服、僧道给赐紫衣师号、举人出身及寺观名额等事。
神宗改革官制后,中书省则专司取旨出令。
但自中书侍郎成为尚书右仆射(宰相)的兼.
职或副宰相的专职后,便不再和中书省本身的职事相关了。
门下和中书两省的左、右散骑常侍,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左、右正言,通称“两省官”。
门下省的起居郎和中书省的中书舍人称“小两省官”。
。
散骑常侍、给事中、谏议大夫等称“大两省官”。
北宋前期,大两省官员虽名为谏官,但除非皇帝特旨供职,并不得谏诤。
尚书省:又称“都省”。
其长官名义上是尚书令,还有左右仆射、左右丞等,但尚书令从不委任。
实际上另外委派诸司三品以上者或学士一员任“权判尚书都省事”。
尚书省的职权是总辖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和司封、司勋、考功、度支等二十四司,并主管议定官员谥号、祠祭、受誓戒、在京文武官封赠、注甲发付选人、二十四司人吏迁补等事。
尚书省所辖六部二十四司,分属左司和右司,左司掌管吏部(下辖司封、司勋、考功)、户部(下辖度支、金部、仓部)、礼部(下辖祠部、主客、膳部);右司掌管兵部(下辖职方、驾部、库部)、邢部(下辖都官、比部、司门)、工部(下辖屯田、虞部、水部)。
左、右司各设郎中1人,员外郎1人。
宋太祖时,设立流内铨(简称铨司)、委派“权判流内铨事”2员,专管考试选人、判决案例和拟定差遣等事。
还设立三班院,委派“知三班院事”或“勾当三班院”,员数不定,负责对东西头供奉官等武臣的考课和拟定差遣等事。
太宗时,设立磨勘京朝官院和磨勘幕职州县官院,总称磨勘院,负责对京朝官和选人进行考核。
随后,改磨勘京朝官院为“审官院”、磨勘幕职州县官院为“考课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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