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职官志五》说:“都司掌一方之军政,各率其卫所以隶于五府,而听于兵部。”
卫指挥使司设官与京卫同。
外卫皆统于都司及行都司。
卫以下为千户所,千户所又辖百户所。
千户所有正千户1人(正五品),副千户2人(从五品),镇抚2人(从六品)。
其属吏目1人。
千户所辖百户所10个,共有百户10人(正六品),总旗20人,小旗100人。
刑狱则归镇抚掌管。
凡卫所皆隶于都司,而都司又分隶于五军都督府。
自卫所以下,其官兵多世袭,这是明代特殊制度之一。
做神机营右掖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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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指挥使司设官与京卫同。
外卫皆统于都司及行都司。
卫以下为千户所,千户所又辖百户所。
千户所有正千户1人(正五品),副千户2人(从五品),镇抚2人(从六品)。
其属吏目1人。
千户所辖百户所10个,共有百户10人(正六品),总旗20人,小旗100人。
刑狱则归镇抚掌管。
凡卫所皆隶于都司,而都司又分隶于五军都督府。
自卫所以下,其官兵多世袭,这是明代特殊制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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