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第76章 撕逼大败(2/3)
比如莫名其妙和席辰睿闹到分手。
比如她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转正了,还升职成白晏的秘书!
如果换成是以前,她肯定是欢欣鼓舞,毕竟做白晏的秘书不单工资高,还可以在上班时寸步不离跟着他,零距离接触男神神马的想想就很激动,但这次她却没觉得多高兴,因为席大大阴阳怪气地和她了一句:“如你所愿了,可高兴?”高兴什么啊……
再比如,在街头偶遇白宛舒,明明只见过两次面,但对方到底有什么底气来和她如同闺蜜一般的勾肩搭背?
“原来你也喜欢这双鞋,看来我们的眼光还真的是惊人相似啊。”
事情是这样这样的,孟然去买点日用品,偶然看到一家品牌专卖柜里放着一双银白色镶嵌满钻石的高跟鞋。
作为一个一年四季十二个月三百六十五天都是穿着平底布鞋的糙妹纸来,对这一类充满女性魅力以及气质的鞋子着实是好奇,不由得停下脚步多看一眼,但就在此时身后突然走上来一个穿着海蓝色长裙,披着头发,美丽又优雅的女子,她伸手拿走那双鞋。
这个人就是白宛舒,白姐。
事实上这双鞋是这家店今年推出的最新款,就放在最显眼的位置,只要进门都会看到,再加上这双鞋着实好看,只要有相似眼光的女孩子都会多看两眼,这一点都不值得惊讶。
但被白宛舒用这种语气出来,孟然这个粗神经反射弧长的人,都觉得有点意味深长。
“能被白姐看上,证明这双鞋设计得很成功。”孟然在市场部呆了几天,也学会了见人人话这一招。
“我也这么觉得。”
花擦擦擦!
你就简直比方表妹还要不客气!
孟然在心底默默吐槽。
白宛舒把鞋子放在地上试穿了一下,漫不经心地:“我听,在ln品牌专柜你也看上那条浅绿色的裙子?”
孟然一顿,脸上又堆起笑容,道:“那条裙子的确好看,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就觉得喜欢,但是我觉得我穿着不大适合,不过上次看到白姐你穿,非常好看,这也证明我的眼光其实不算太差。”
白宛舒唇角带笑地看了她几秒,然后将鞋子脱下,随意地扔在地上:“其实这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喜欢不一定要拥有,拥有了也不一定就合适。”
孟然重点关注错的性格特点在进入席氏之后已经治好了不少,但凭她那一点功力还真不是白宛舒这种人的对手,她深深觉得再和她对话下去,自己的脑细胞也要死掉不少个。
不就是用这句话来暗示她和席辰睿以及席辰睿和她的关系嘛,用得着这样拐弯抹角阴阳怪气吗?
白宛舒也没继续下去,随意扫了一眼孟然,很漫不经心地问:“这双鞋限量版的,a市也只有这一双,如果孟姐喜欢的话……”
“哦不,我只是看看,我穿不惯高跟鞋的,你要是喜欢的话就买下来吧,你穿很好看。”孟然连忙摆手。
白宛舒的目光淡淡落在她的脚上,很刻意地在她的帆布鞋上落了落,然后拎着那高跟鞋放回柜子上,淡淡道:“我也不是很喜欢,这种鞋还入不了我的眼。”
孟然:“……”
也就是,在刚才的一瞬间,我被白宛舒砍了三刀?
孟然握着胸口有点‘失血过多’。
第一刀:你根本配不上席辰睿。
第二刀:我看你也穿不上这种鞋子,村姑。
第三刀:你喜欢但是偏偏穿不上的,我根本看不上。
白宛舒施施然地转身走了,留下被ko掉的孟然倒地不起。
呜呜呜……第一次经历这种勾心斗角撕逼大战,求场外支援!
“心儿,我刚刚参加了一场撕逼大战,我被撕成了粉末!”
钟离心额头绑着‘奋斗、必胜、打到白琛地主’的红布条,手上握着两只2b铅笔,很明显是赶设计稿。
接了孟然电话,停了她的话后,顿了顿,冷静问:“几个回合被撕成粉末?”
“三个。”
“那还好,证明你还是挺耐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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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她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转正了,还升职成白晏的秘书!
如果换成是以前,她肯定是欢欣鼓舞,毕竟做白晏的秘书不单工资高,还可以在上班时寸步不离跟着他,零距离接触男神神马的想想就很激动,但这次她却没觉得多高兴,因为席大大阴阳怪气地和她了一句:“如你所愿了,可高兴?”高兴什么啊……
再比如,在街头偶遇白宛舒,明明只见过两次面,但对方到底有什么底气来和她如同闺蜜一般的勾肩搭背?
“原来你也喜欢这双鞋,看来我们的眼光还真的是惊人相似啊。”
事情是这样这样的,孟然去买点日用品,偶然看到一家品牌专卖柜里放着一双银白色镶嵌满钻石的高跟鞋。
作为一个一年四季十二个月三百六十五天都是穿着平底布鞋的糙妹纸来,对这一类充满女性魅力以及气质的鞋子着实是好奇,不由得停下脚步多看一眼,但就在此时身后突然走上来一个穿着海蓝色长裙,披着头发,美丽又优雅的女子,她伸手拿走那双鞋。
这个人就是白宛舒,白姐。
事实上这双鞋是这家店今年推出的最新款,就放在最显眼的位置,只要进门都会看到,再加上这双鞋着实好看,只要有相似眼光的女孩子都会多看两眼,这一点都不值得惊讶。
但被白宛舒用这种语气出来,孟然这个粗神经反射弧长的人,都觉得有点意味深长。
“能被白姐看上,证明这双鞋设计得很成功。”孟然在市场部呆了几天,也学会了见人人话这一招。
“我也这么觉得。”
花擦擦擦!
你就简直比方表妹还要不客气!
孟然在心底默默吐槽。
白宛舒把鞋子放在地上试穿了一下,漫不经心地:“我听,在ln品牌专柜你也看上那条浅绿色的裙子?”
孟然一顿,脸上又堆起笑容,道:“那条裙子的确好看,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就觉得喜欢,但是我觉得我穿着不大适合,不过上次看到白姐你穿,非常好看,这也证明我的眼光其实不算太差。”
白宛舒唇角带笑地看了她几秒,然后将鞋子脱下,随意地扔在地上:“其实这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喜欢不一定要拥有,拥有了也不一定就合适。”
孟然重点关注错的性格特点在进入席氏之后已经治好了不少,但凭她那一点功力还真不是白宛舒这种人的对手,她深深觉得再和她对话下去,自己的脑细胞也要死掉不少个。
不就是用这句话来暗示她和席辰睿以及席辰睿和她的关系嘛,用得着这样拐弯抹角阴阳怪气吗?
白宛舒也没继续下去,随意扫了一眼孟然,很漫不经心地问:“这双鞋限量版的,a市也只有这一双,如果孟姐喜欢的话……”
“哦不,我只是看看,我穿不惯高跟鞋的,你要是喜欢的话就买下来吧,你穿很好看。”孟然连忙摆手。
白宛舒的目光淡淡落在她的脚上,很刻意地在她的帆布鞋上落了落,然后拎着那高跟鞋放回柜子上,淡淡道:“我也不是很喜欢,这种鞋还入不了我的眼。”
孟然:“……”
也就是,在刚才的一瞬间,我被白宛舒砍了三刀?
孟然握着胸口有点‘失血过多’。
第一刀:你根本配不上席辰睿。
第二刀:我看你也穿不上这种鞋子,村姑。
第三刀:你喜欢但是偏偏穿不上的,我根本看不上。
白宛舒施施然地转身走了,留下被ko掉的孟然倒地不起。
呜呜呜……第一次经历这种勾心斗角撕逼大战,求场外支援!
“心儿,我刚刚参加了一场撕逼大战,我被撕成了粉末!”
钟离心额头绑着‘奋斗、必胜、打到白琛地主’的红布条,手上握着两只2b铅笔,很明显是赶设计稿。
接了孟然电话,停了她的话后,顿了顿,冷静问:“几个回合被撕成粉末?”
“三个。”
“那还好,证明你还是挺耐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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