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作为一个司法官员,我无法确定总统先生的指控全部成立,但我可以以法律的名义保证,一切都将是公正而又严格的法定程序之下进行!”
随后,他把麦克风递给一旁的联邦最高法院的院长,在这种情况他不得不出来说一两句话,最少重建金陵城的秩序,必须要重建的就是金陵城里百姓们对于法律的认同。
“作为联邦法院的院长,对于金陵城出现的事情我感觉到痛心。
虽然没有审判之前,我们不能够判定这些被总统先生指控的人有罪。
但在这儿,我以法律的名义保证,一切将会公正的被审判!
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没有人可以在一个法治社会之中违法的时候不受到惩罚!
我最期望、最想努力做到的就是,在永远的未来之中,中华联邦的所有公民都可以生活在法律所保障的公平社会之中!”
“绝了,嘿嘿这样的法治宣传恐怕也只有我们的这位总统能想得出来!”
酒楼里面的学者,先前还有一些认为,唐云扬把这件事捅得这么隆重,似乎有做秀的成份在内。
然而,当联邦律政司、联邦最高法院的院长,这番禀着未经公正审判,不得宣判任何人有罪的话,实际说出的是“罪刑法定原则”!
可这样的法治宣传以前没人搞过,这样敢于向全中国人宣布的,皇帝(总统)尚且要到检控官面前来控告,更不用说别的什么人了。
这不正是向所有百姓们宣布,在新的中华联邦之中,法就是天!
自古以来,中国人敬天、怕天、爱天。
那么今天,也就不必去依靠那不知所谓,丝毫没有用处的东西。
只消敬法、怕法、爱法,就足够了。
这段故事讲到这儿,也到了该告一段落的时候,当然不是全书的结束,而仅仅是处女卖淫案的终结。
经过联邦律证司的检控,自然是一个该死的家伙都逃不掉。
不用问,没地方跑。
就算跑出国门,也有“中华会馆”控制下的世界级的黑帮追杀,可以逃到哪里去呢?
随后法院进行了公开审判,大约的判决有以下败类。
被证据证明具有渎职行为的,包括金陵城的执政官、议长、法院院长、律政署署长、警局局长,包括其他一些主要官员及主要参与者,被判处绞刑。
财产在支付过律师费,为所有直系亲属仅仅保留一个月生活费之后,其余财产全部没收。
被没收的财产,如同前面所说,除过偿付受害人之外,其余的用来进行国家赔偿。
最后所余的上邀金陵城重新选举的执政官领导与管理的政府。
同时,资金的使用,受到重新选举的议员及议会的监督。
作为此案的受害者,梅芸获得国家赔偿的同时,从被判处了30年苦役的几个警员手中,接过了他们家庭一半的财产。
同时还有其他参与此事的一些官员的财产,当然这些官员并不仅仅只侵害了她一个人,所以被没收的2/3财产被受害人拿出来分配,其余财产上缴当地政府。
当所有的一切完全解决之后,梅芸的身家已经相当富裕,甚至她买得起房产与汽车。
这种情况下,许多存心不良的人,甚至认为这是一条发财的捷径,对于公务员及议员的监督就更加眼明手快。
虽然如此,按照前面的分析,既然“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所以公务员总是不缺的。
说起来,在中国这全世界最多的,四亿人口里面,想当官的大有人在。
杀光一个城市的官,并不会造成权利真空。
所以,面对愚蠢的法不责众式的伪善,希望所有人都明白,这种伪善,不但最终要祸害掉中国的文明,亦同时会破坏掉整个中国最基本的诚信。
为什么?
当时那些贪官们把持着金陵的权利时,对于不满而离开的人,他们会撇着嘴笑话。
“在中国三条腿蛤蟆不好找,想当官的人多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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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他把麦克风递给一旁的联邦最高法院的院长,在这种情况他不得不出来说一两句话,最少重建金陵城的秩序,必须要重建的就是金陵城里百姓们对于法律的认同。
“作为联邦法院的院长,对于金陵城出现的事情我感觉到痛心。
虽然没有审判之前,我们不能够判定这些被总统先生指控的人有罪。
但在这儿,我以法律的名义保证,一切将会公正的被审判!
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没有人可以在一个法治社会之中违法的时候不受到惩罚!
我最期望、最想努力做到的就是,在永远的未来之中,中华联邦的所有公民都可以生活在法律所保障的公平社会之中!”
“绝了,嘿嘿这样的法治宣传恐怕也只有我们的这位总统能想得出来!”
酒楼里面的学者,先前还有一些认为,唐云扬把这件事捅得这么隆重,似乎有做秀的成份在内。
然而,当联邦律政司、联邦最高法院的院长,这番禀着未经公正审判,不得宣判任何人有罪的话,实际说出的是“罪刑法定原则”!
可这样的法治宣传以前没人搞过,这样敢于向全中国人宣布的,皇帝(总统)尚且要到检控官面前来控告,更不用说别的什么人了。
这不正是向所有百姓们宣布,在新的中华联邦之中,法就是天!
自古以来,中国人敬天、怕天、爱天。
那么今天,也就不必去依靠那不知所谓,丝毫没有用处的东西。
只消敬法、怕法、爱法,就足够了。
这段故事讲到这儿,也到了该告一段落的时候,当然不是全书的结束,而仅仅是处女卖淫案的终结。
经过联邦律证司的检控,自然是一个该死的家伙都逃不掉。
不用问,没地方跑。
就算跑出国门,也有“中华会馆”控制下的世界级的黑帮追杀,可以逃到哪里去呢?
随后法院进行了公开审判,大约的判决有以下败类。
被证据证明具有渎职行为的,包括金陵城的执政官、议长、法院院长、律政署署长、警局局长,包括其他一些主要官员及主要参与者,被判处绞刑。
财产在支付过律师费,为所有直系亲属仅仅保留一个月生活费之后,其余财产全部没收。
被没收的财产,如同前面所说,除过偿付受害人之外,其余的用来进行国家赔偿。
最后所余的上邀金陵城重新选举的执政官领导与管理的政府。
同时,资金的使用,受到重新选举的议员及议会的监督。
作为此案的受害者,梅芸获得国家赔偿的同时,从被判处了30年苦役的几个警员手中,接过了他们家庭一半的财产。
同时还有其他参与此事的一些官员的财产,当然这些官员并不仅仅只侵害了她一个人,所以被没收的2/3财产被受害人拿出来分配,其余财产上缴当地政府。
当所有的一切完全解决之后,梅芸的身家已经相当富裕,甚至她买得起房产与汽车。
这种情况下,许多存心不良的人,甚至认为这是一条发财的捷径,对于公务员及议员的监督就更加眼明手快。
虽然如此,按照前面的分析,既然“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所以公务员总是不缺的。
说起来,在中国这全世界最多的,四亿人口里面,想当官的大有人在。
杀光一个城市的官,并不会造成权利真空。
所以,面对愚蠢的法不责众式的伪善,希望所有人都明白,这种伪善,不但最终要祸害掉中国的文明,亦同时会破坏掉整个中国最基本的诚信。
为什么?
当时那些贪官们把持着金陵的权利时,对于不满而离开的人,他们会撇着嘴笑话。
“在中国三条腿蛤蟆不好找,想当官的人多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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