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抓头发。

散乱的发型越发像乡间劳作的姑娘。

贞叹气似地补上一句。

“会有一堆被逼疯的家伙。

举着竹枪,高喊‘板载’向你发起冲锋的。”

被一群失去理智的大兵,举着竹枪。

发起“猪突”冲锋,玉碎于其下的“美女魔鬼士官长”……先不提这头衔是贬是褒,莎乐美的调教会把人逼疯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披上勾勒玲珑曲线的淫猥长袍,手上拿着女士用烟斗,化身贝阿朵莉斯的魔女俏皮的眨眨眼,明知对方的真面目,贞依然感受到“有时候也很可爱”的冲击,脸上微微发烫。

“要我说呢,如果殿下不是想写英雄的故事,法芙娜的压力或许没那么大。”

莎乐美拿起墨笔在贞的脸孔上轻描起来,村姑的角色不需要脸上涂白粉,这省了不少事。

可对化妆一窍不通的“少女”还没法对着镜子摆弄出饰演的角色样貌。

还得莎乐美这种干什么都是专业人士的来帮忙。

渐渐变成村姑的贞微蹙眉宇,问到>

“这出戏本来就是英雄救美的故事吧?

因此必须突出英雄的气概和事迹,这不就是主旋律么?”

“因为非凡过头,或说是逞强过头,无法得到他人理解跟同情,反过来也不寻求这些的人们——殿下在撰写这样的约翰骑士时,是不是无意识的投影了什么呢?

或许她确实做到了突出主人公,结果却是主角的台词篇幅都能媲美长诗朗诵会。”

强忍想要点头的冲动,束腰布缠住腰腹,脑中发出“确实如此”的感想,忍受肋骨一点点遭受压迫,脸孔皱成一团的贞随口问道>

“换成是你会怎么写?”

“无法逃过细微琐事的苦恼,像犯人一样,因为性格而非命运招致悲剧的英雄故事。”

贞忘了胸口的痛楚,直勾勾的盯着莎乐美。

这答案太自然,也太正经了一点,根本想不出来会是那个莎乐美会说的话。

原本还以为她会想出主人公和红色眼睛、双耳灵活摆动,嗜好吃自己尸体的诡异生物定契约,为实现微不足道的愿望,献出人生,被反复玩弄的故事来。

是莎乐美的话,完全有可能会写出这样的东西。

可正是莎乐美说了前面那番见解独到,且非常正经的话。

“像凡人一样的英雄”——仔细想想,这确实是个很有吸引力的题材。

“似乎被吓到了呐?”

系上裙子背后的系扣,莎乐美继续说道>

“就效率而言,那样会比较好哦。”

“效率?”

“会被人牢记的经典剧本有2类。

依据根植于民族历史记忆,被时代传承的;超越民族,极度震撼人心的巨著;《约翰骑士的婚礼》算是前一类的代表,而后者……目前还没出现,不过我敢断定,一定会是悲剧。”

悲剧确实能撼动人心,也更容易被人记住,可莎乐美的见解未免太过绝对了。

伤春悲秋的作品古已有之,但超越民族,成为永恒的名著……就目前所见,似乎并不存在这样的东西。

“这需要一些技巧上的突破,光靠赛诗会一样的台词,是不可能真正打动人心的。

依据场景的时机,一两段恰到好处的短台词更容易让观众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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