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只有我陪着他,只有我陪着他。”
我一直低头不语。
原来是这样子,为什么他那么拼命地去修炼道术的原因是这个,可是为什么他不肯和我说呢,他如果和我说了,那就不会是这样子的结果了吧?
可是,人生没有如果……
我只觉得内心有很多很多锐利的剑在不断刺插着我的心脏,血肉模糊,痛不欲生。
晗芬继续道:“自从他大闹婚礼之后,我们就在这座城市住落下来,金正华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他常常自言自语,常常自责,说是因为自己不够强大,所以才会被你抛弃,才会造成现在这种灾难,所以,他又开始拼命的修炼道术,终于有一天,我发现他的双眼,全部变成了黑色,就像一个怪物一般。
他和我说,要杀了夺了你的人……”
我整个人陷进了阴冷当中,按照晗芬这样的说法,金正华很有可能真的是走火入魔了,或者是又修炼了黑暗道术,因为嫉妒憎恨李磊,所以用道术之类的杀了李磊。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那么,我应该如何去面对?
杀人偿命,是犯罪,是要得到制裁的,即使是好人,也一样,没有偏袒可言。
可是,可是,我要如何去面对金正华?
很大原因,他就是因为我而犯下罪恶的……因为我,我害死了李磊,害了金正华,我果然就是不详人。
“他现在在哪里,我要去找他。”我看着晗芬说,“他毕竟是犯了罪,难逃制裁的,我只是想他被抓走之前,先见他一面。”
晗芬告诉了我一个地点之后,就离开了。
我来到浴室,好好地梳洗了一番,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真的很像一个鬼,眼眶又深,黑眼圈又大,皮肤蜡黄,嘴唇发白,没有一点的血色,我洗好脸,穿了一件新衣服,我就出门去找金正华了。
我来到那个地方的时候,却发现那里出现了警车,警察,原来是有人比我提前来到了这里,但是看现场画面,没有看到金正华被抓。
是不是金正华的行踪暴露了?
还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忐忑不安地回来,我打电话给晗芬,却没想到我居然没有晗芬的手机号码。
我一下子又失去了联系似的,变得孤立无助。
在茫茫人海的大城市当中要找出一个人,其实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我只好又回到家里。
但是,当我回到家里的时候,我发现沙发处留了一条纸条:
到楼顶上来。
那字迹,我太熟悉了,那就是金正华的字迹。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早就已经是物是人非,可是胖子的字,却是没有一丁点的变化。
我急急忙忙跑上了楼顶。
这栋大楼一共是21层。
当我来到楼顶的时候,我就看到了金正华。
夜色当中,穿着蓝灰色格子衬衫的金正华站在那里,好像一棵枯瘦的干树枝。
夜风将他的格子衬衫吹得猎猎作响,有那么一瞬间,我出神了,我恍如隔世一般觉得,我又回到了少年时代,懵懵懂懂的时代,那时候他最爱穿的,就是格子衬衫。
很多次我去见金正华的时候,他的格子衬衫的衣摆就是被风吹得猎猎作响。
“胖子,真的是你,你,你……”
千言万语,现在我却又说不出话来。
我看着金正华,最终我还是问了那一个问题:“李磊,是不是你杀的。”
“花花,你认为,李磊是我杀的么?”金正华反问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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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低头不语。
原来是这样子,为什么他那么拼命地去修炼道术的原因是这个,可是为什么他不肯和我说呢,他如果和我说了,那就不会是这样子的结果了吧?
可是,人生没有如果……
我只觉得内心有很多很多锐利的剑在不断刺插着我的心脏,血肉模糊,痛不欲生。
晗芬继续道:“自从他大闹婚礼之后,我们就在这座城市住落下来,金正华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他常常自言自语,常常自责,说是因为自己不够强大,所以才会被你抛弃,才会造成现在这种灾难,所以,他又开始拼命的修炼道术,终于有一天,我发现他的双眼,全部变成了黑色,就像一个怪物一般。
他和我说,要杀了夺了你的人……”
我整个人陷进了阴冷当中,按照晗芬这样的说法,金正华很有可能真的是走火入魔了,或者是又修炼了黑暗道术,因为嫉妒憎恨李磊,所以用道术之类的杀了李磊。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那么,我应该如何去面对?
杀人偿命,是犯罪,是要得到制裁的,即使是好人,也一样,没有偏袒可言。
可是,可是,我要如何去面对金正华?
很大原因,他就是因为我而犯下罪恶的……因为我,我害死了李磊,害了金正华,我果然就是不详人。
“他现在在哪里,我要去找他。”我看着晗芬说,“他毕竟是犯了罪,难逃制裁的,我只是想他被抓走之前,先见他一面。”
晗芬告诉了我一个地点之后,就离开了。
我来到浴室,好好地梳洗了一番,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真的很像一个鬼,眼眶又深,黑眼圈又大,皮肤蜡黄,嘴唇发白,没有一点的血色,我洗好脸,穿了一件新衣服,我就出门去找金正华了。
我来到那个地方的时候,却发现那里出现了警车,警察,原来是有人比我提前来到了这里,但是看现场画面,没有看到金正华被抓。
是不是金正华的行踪暴露了?
还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忐忑不安地回来,我打电话给晗芬,却没想到我居然没有晗芬的手机号码。
我一下子又失去了联系似的,变得孤立无助。
在茫茫人海的大城市当中要找出一个人,其实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我只好又回到家里。
但是,当我回到家里的时候,我发现沙发处留了一条纸条:
到楼顶上来。
那字迹,我太熟悉了,那就是金正华的字迹。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早就已经是物是人非,可是胖子的字,却是没有一丁点的变化。
我急急忙忙跑上了楼顶。
这栋大楼一共是21层。
当我来到楼顶的时候,我就看到了金正华。
夜色当中,穿着蓝灰色格子衬衫的金正华站在那里,好像一棵枯瘦的干树枝。
夜风将他的格子衬衫吹得猎猎作响,有那么一瞬间,我出神了,我恍如隔世一般觉得,我又回到了少年时代,懵懵懂懂的时代,那时候他最爱穿的,就是格子衬衫。
很多次我去见金正华的时候,他的格子衬衫的衣摆就是被风吹得猎猎作响。
“胖子,真的是你,你,你……”
千言万语,现在我却又说不出话来。
我看着金正华,最终我还是问了那一个问题:“李磊,是不是你杀的。”
“花花,你认为,李磊是我杀的么?”金正华反问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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