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冯是风光了,还搏得了一个“革命将军”的名号,末代皇帝溥仪却只能用凄凄惨惨切切来形容。

对驱逐溥仪这件事,历来争论很大。

其实,你就是用死老虎来形容这位过气小皇帝都是抬举他了。

以溥仪的性格和能力,与老虎这个称谓简直有天地之别。

到民国时候,要说他还有什么价值,基本上就是被人利用的价值,而他本人,则无兵无将也无权,在国民心中也谈不上有什么影响力(极个别的几个遗老遗少除外),是无论如何翻不了天的。

你说这样一个人,对革命究竟还有多大的威胁?

(154)

2009-11-0409:21:29

兼答煮茶闲聊兄:

我的写作态度,先要史实准确,再要有意思。

当然,限于老关的水平有限,两者都不一定能做到尽善尽美,但这是我的目标。

另外补充一点的就是,有关于近代史,很多方面都见仁见智,争议很大,我只能就史料说出我的观点,如此而已。

2009-11-0409:24:53

再说,你不给皇帝发工资,不给他地方住,甚至要消灭他的肉体,革命就成功了?

法国倒是马上把皇帝砍了,但也没能马上就建成真正的共和,而英国保留了王室,人家现代政治还搞得有模有样。

在这件事上,我个人一直很赞同那位辫子学究的名言——我头上的辫子是有形的,你们心中的辫子却是无形的。

就在当时,在文化界名头很响的胡适也提出过异议,当然,他没有从革命能不能成功上来进行论证,而是从他的留学背景出发,认为此举不符合英美流行的契约原则。

因为辛亥革命时,对溥仪下台是有约定的(《清帝退位优待条件》),那就是,你只要下台,我就给你好处,至少让你有体面和温饱,除了拥有帝号,还不让你渴着饿着冻着。

缩小了看,这就是一个合同。

胡适认为,不管这个合同当初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订立的,但既然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而且是合法文件,那现在合同双方都应该遵守这一合同,而不能说变就变。

更何况,这还是民国政府和前皇帝的合同,堪称天下第一合同。

如果这样一份合同都能撒毁,那还有什么合同能使人相信。

然而天下第一合同就这样当着天下人的面给撒毁了,还赢得了一片叫好声。

末代皇帝溥仪灰头土脸地离开了京城。

这一年,他20岁。

原先在皇宫里,毕竟与外界接触很少,又丰衣足食,要说愁,也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味道,等到出了宫,他才体会到,一个下了台的皇帝,真比一只过街老鼠好不了多少。

到天津港,原计划是准备飘洋出海的,可没有一个国家愿意让他以“大清皇帝”的身份登陆,都怕在外交或国际上惹麻烦。

就这样,暂栖变成了长住。

国民政府不给生活费,溥仪和他那一班人马又什么都不会(会了也不肯干),只好吃上了老本,也就是变卖从故宫里偷偷带出来的古董。

不管怎样,皇帝的架子还是不能丢的,这是一个面子问题。

在溥仪那个小圈子里,“宣统皇帝”开口闭口还是“朕”怎样怎样,而那些皇妃太监、遗老遗少也照旧要对这位小皇帝三拜九叩。

甚至连他们住的地方都挂着“清室驻津办事处”的牌子,反正我的地盘我做主,就跟小朋友过家家一样。

这时候已经开始做复辟梦的溥仪听到了一个足以令他抓狂的消息。

孙殿英把东陵给炸了。

说起来,在民国前后那些大大小小的杂牌喽罗中,孙殿英实在是个不怎么起眼的小角色。

他的一举成名,某种程度上与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以军队规模来盗掘清皇陵有很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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