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节(2/3)
老北风要绑的票不是一般的票,是英国票,还不是一般的英国票,而是两张很金贵的英国票——英国普济医院大夫的女儿和亚细亚火油公司(英国壳牌石油子公司,当时实力超过美孚石油)营口公司老板的公子。
人质到了手上,好吃好喝好招待(“按照英国习惯供给饮食”),然后给这两家单位一家寄一封信去,要他们负责给义勇军提供军饷。
老北风知道这两家都得找日本人算帐,所以开出的单子一点客气的没有:步枪1000支、子弹15万发、手枪500支、轻重机枪各20挺(言明“全要新的”,别拿二手货来糊弄我)、大洋1000块。
收到信后,两家果然都拿着信件到领事馆告状去了。
英国领事把事情通报给了本国大使。
英国大使得到报告,马上向日本外务省提出严重交涉:
就你们会瞎搞,弄一个什么满洲国出来,结果治安越来越糟。
现在我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总之得赶紧把人给我完好无损地捞出来。
当时伪满州国已经建立了,可英国从来不承认,只要出事,一榔头就直接敲到日本人脑门上。
日满坐下来商量,觉得如果照老北风开出的单子给,威胁太大。
那是抗日武装,拿了枪摆明是要回过头来打自己的。
所以他们就派人跟老北风谈判,表示可以把军火折成钱,哪怕多给点也行。
老北风坚决不答应,表示不给军火不给人。
有种你就派兵来打好了,老子奉赔。
撒完票再打(这一点比较狠),反正豁出去了,砸锅卖铁就这一回,打赢打输都一样(“胜败一概不顾”)。
事情拖了一个月,还是毫无结果。
英国人问起来,日本就装无辜:这事是满洲国弄的,跟我们国家无关啊,而且土匪开的条件太高了,你得让我考虑一下。
英国火了,我的人质在那里受苦受难呢,还考虑个屁。
难弄?
那是你们的事,跟我没关系,少在我面前装无辜,佬佬。
(284)
2009-12-2421:00:59
有实力的人办事就是不一样。
英国马上派南洋舰队3艘远洋舰从新加坡直接开到营口。
不干什么,就是示威,那意思,你不把这事给我摆平了,我就打你。
大佬生气了,日本人哪里还敢再有所怠慢。
他狂,那是在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弱国面前狂,见了这些欧美列强也就跟小弟见到大哥一样,只有跪下来舔皮鞋的份。
何况那时候英国虽然内囊已经有些空了,但日不落帝国的架子还在。
别的不说,就日俄战争前,它赏脸肯跟日本签了一个日英同盟条约,就差点没把后者乐晕过去。
有身份的人,咱得罪不起啊。
不管心里多么憋屈,到这个地步,日本人也只好照单抓药,把军火装箱打包,乖乖地送到老北风手里,然后领回人质交差。
老北风如愿以偿:拿着日本人给的武器再去打日本人,天下还有比这更爽的事吗。
这个段子,在以提出“潜规则”著称的吴思的《血酬定律》中也曾出现过,不过他是把这桩往事列入土匪绑票之“血酬”例证的。
尽管吴先生一直是我深为敬重的学者,但可能是由于角度和切入点不一样,在这里,我仍然要不揣浅薄地说上一句:老北风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民国土匪,这件事也已经远远超出了一般土匪的行径。
民国时代,土匪绑洋票其实并不鲜见,但这回为赎票买单的却既不是人质家属,也不是中国中央政府或地方军阀,而是侵占东北的日本人。
在老北风给英国人的那两封信中,其实已经开宗明义地道出了这件事的性质所在:如果日本能在一周内撤出满洲,我们就无条件地交还洋票!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质到了手上,好吃好喝好招待(“按照英国习惯供给饮食”),然后给这两家单位一家寄一封信去,要他们负责给义勇军提供军饷。
老北风知道这两家都得找日本人算帐,所以开出的单子一点客气的没有:步枪1000支、子弹15万发、手枪500支、轻重机枪各20挺(言明“全要新的”,别拿二手货来糊弄我)、大洋1000块。
收到信后,两家果然都拿着信件到领事馆告状去了。
英国领事把事情通报给了本国大使。
英国大使得到报告,马上向日本外务省提出严重交涉:
就你们会瞎搞,弄一个什么满洲国出来,结果治安越来越糟。
现在我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总之得赶紧把人给我完好无损地捞出来。
当时伪满州国已经建立了,可英国从来不承认,只要出事,一榔头就直接敲到日本人脑门上。
日满坐下来商量,觉得如果照老北风开出的单子给,威胁太大。
那是抗日武装,拿了枪摆明是要回过头来打自己的。
所以他们就派人跟老北风谈判,表示可以把军火折成钱,哪怕多给点也行。
老北风坚决不答应,表示不给军火不给人。
有种你就派兵来打好了,老子奉赔。
撒完票再打(这一点比较狠),反正豁出去了,砸锅卖铁就这一回,打赢打输都一样(“胜败一概不顾”)。
事情拖了一个月,还是毫无结果。
英国人问起来,日本就装无辜:这事是满洲国弄的,跟我们国家无关啊,而且土匪开的条件太高了,你得让我考虑一下。
英国火了,我的人质在那里受苦受难呢,还考虑个屁。
难弄?
那是你们的事,跟我没关系,少在我面前装无辜,佬佬。
(284)
2009-12-2421:00:59
有实力的人办事就是不一样。
英国马上派南洋舰队3艘远洋舰从新加坡直接开到营口。
不干什么,就是示威,那意思,你不把这事给我摆平了,我就打你。
大佬生气了,日本人哪里还敢再有所怠慢。
他狂,那是在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弱国面前狂,见了这些欧美列强也就跟小弟见到大哥一样,只有跪下来舔皮鞋的份。
何况那时候英国虽然内囊已经有些空了,但日不落帝国的架子还在。
别的不说,就日俄战争前,它赏脸肯跟日本签了一个日英同盟条约,就差点没把后者乐晕过去。
有身份的人,咱得罪不起啊。
不管心里多么憋屈,到这个地步,日本人也只好照单抓药,把军火装箱打包,乖乖地送到老北风手里,然后领回人质交差。
老北风如愿以偿:拿着日本人给的武器再去打日本人,天下还有比这更爽的事吗。
这个段子,在以提出“潜规则”著称的吴思的《血酬定律》中也曾出现过,不过他是把这桩往事列入土匪绑票之“血酬”例证的。
尽管吴先生一直是我深为敬重的学者,但可能是由于角度和切入点不一样,在这里,我仍然要不揣浅薄地说上一句:老北风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民国土匪,这件事也已经远远超出了一般土匪的行径。
民国时代,土匪绑洋票其实并不鲜见,但这回为赎票买单的却既不是人质家属,也不是中国中央政府或地方军阀,而是侵占东北的日本人。
在老北风给英国人的那两封信中,其实已经开宗明义地道出了这件事的性质所在:如果日本能在一周内撤出满洲,我们就无条件地交还洋票!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