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很少输了,平时都用自己的号练习。”

“我会延续‘白’的全胜。”

乐子鑫没说的是,“白”是他第一个喜欢上的人,虽然连对方姓甚名谁年龄多大是男是女家住哪里都不知道,但他喜欢“白”打游戏的感觉。

当他点入“白”的对战视频,听着变声器掩饰下的声音,他知道,这是他的骨中骨、肉中肉。

上帝用亚当的肋骨造出夏娃,于是亚当看夏娃就是自己的骨肉,所以即使被毒蛇欺骗,还是会和夏娃一起吞下禁果。

乐子鑫没有对沈耀宗说的故事,瞿帅却是知道,他问乐子鑫如何确定那就是喜欢。

在瞿帅看来,对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产生情感是很奇怪的事,他信奉“我知故我在”,没见过的东西譬如鬼神,他是一概不信的。

彼时乐子鑫的回答很玄学:世界上大概有7200人会对你一见钟情,遗憾的是可能穷其一生都遇不见一个,而我很幸运。

瞿帅心想:那我更幸运,我在现实中遇见了。

遇见萧瑶是在高中开学之前的某天,瞿帅清楚的记得,那天天气很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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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帅今日份情书:

天气真好。

萧瑶,你记得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吗?

那是一年中天气最好的一天。

不是开学那天,我认识你还要更早。

那天我照常出门买早餐,而你恰好出现在我身边。

如同置身苍穹之上、无边湖底,我遇到了你。

无风无浪,无所凭依,你即将消亡,我亦将坠落。

但我不顾一切的回身抓住你——

你留着齐耳短发,穿白衬衣、粉短裙,如此令人心动。

更令我心动的是你娉娉婷婷的站在那里,一抬手就是我最喜欢的样子。

姑娘只应见画,此中我独知津。

你大概要以为我是个见色起意的人了,可我要替自己辩一辩:

登徒子非好色者,是有凶行。

余真好色者,大凡物之尤者,未尝不流连于心,是知其非忘情者也。

我并没有对你做什么,我以为自己用尽一生的力气去抓你,实际上手臂都没动。

我是真的用了力气。

而当我有幸再次遇见你,你穿着和我一模一样的校服坐在操场上,没来得及打招呼,你已起身离开,离开那片留白是世界上最美的地方。

每当我想见你,就会去那个地方,但你再也没有出现——直到下半学期文理分科。

我早有预感,我们还会再见。

而你如约而至,正如初遇那天的苍穹之下,我遇到了你。

天知道命运让我积攒了多久的力气才能向你伸手,

此刻,你愿意把手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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